检察机关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检察机关法治建设调研报告

问:如何建设法治公安和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调研报告
  1. 答:领导要求这样搞:
    一要坚持素质能力建设,以固本强基思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继续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着力提高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
    二要坚持强化执法管理,以确保法律和执法制度的真正贯彻实施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执法绩效考评标准,推进执法信息化的深度应用,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三要坚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改革公安机关的决策机制,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执法公开机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实用实效原则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和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造成冤假错案的要求,针对重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制度执行,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加强专项整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 答:领导要求这样搞:
    一要坚持素质能力建设,以固本强基思路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继续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着力提高广大民警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
    二要坚持强化执法管理,以确保法律和执法制度的真正贯彻实施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执法绩效考评标准,推进执法信息化的深度应用,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三要坚持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改革公安机关的决策机制,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执法公开机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实用实效原则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和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造成冤假错案的要求,针对重点问题加强制度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制度执行,针对执法突出问题加强专项整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问:检察机关如何推进依法治市工作
  1. 答:一是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抓住影响稳定的突出环节,以“息诉罢访”为总目标,全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积极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案件评查等活动,重点抓好“平安大运”涉检信访维稳工作。努力促进社会管理禅丛创新,积极参贺雀樱与全省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监督,依法从宽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法制副校长制度,坚持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有计划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加强阳光检务的保障机制建设。
    二是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目标,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以源头防治为目标,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是以促进司法公正为目的,加大诉讼监督工作力度。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全市监管场所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了监督,,较好地预防了超期羁押案件的发生。
    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阳江”的主线,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市委的中心工作,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以执法办岁蔽案为中心,以开展“三打两建”和派驻镇街检察室两项工作为重点,夯实基层基础、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三大支撑。
问:求助律师等高手 急急急!!!
  1. 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高缺枣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已于2007年5月1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七扮稿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
    高检发释字[2007]1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之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2007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戚拆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七次会议通过�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森林资源损毁立案标准问题的请示》�闽检[2007]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七条的规定,以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追究刑事责任;以其他方式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一部分渎职犯罪案件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此复。
  2. 答:你没有说明白找什么批复什么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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