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权利与义务的调研报告结果

学生权利与义务的调研报告结果

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谈谈你对学生权利与义务的理解?
  1. 答:权利是指由国家冲漏法律认可或确认,并予以保护的人们享有的自由和利益。
    权利和义务顷槐的关系,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两者之间是互动的关系。没有义务,权利便不再存在;没有权利,便没有义务存在的必要。同时,权利和义务,又是为权力所保障的。作为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实现,当然离不开义务的履行;实质上,在此过程中,也是权力作用的结果。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对二者关系的研究论述,主要是以下四点。
    1、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是指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相对应的法律义务,二者是相互关联、对立统一的。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这主要表现在权利义务的总量是大体相等的。如果权利的总量大于义务的总量,有的权利就是虚设的;如果义务总量大于权利总量,就有特权。
    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律权利的享有有助于法律义务的积极履行。在许多情况下,不主张权利,义务人就不去履行义务。
    法律义务也是法律责任,义务规范要求的作为与不作为要令行禁止。法律主体如果都能这样对待义务,就必然有助于权利的实现,建立起良好的秩序。
    4、价值选择中的主从关系。在任何类型的法律体系中,都是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的,这样,才能通过法律对雀判友人们的社会行为进行调整。
  2. 答:权力从一般意义上说 有几层相关的含义 它自由与相关,因为权力在第一单表述为一种法律规定手咐的作为或不瞎薯缺作为的自由 ,权利也包含利益 的获得和保障,也称为权益 ,即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故又称法益,基于以上对权力的理解幼儿的权利指幼儿依法享有的自由与权益。
    幼儿的义务是指按照教育法 教师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磨辩幼儿在学习中而必须承担的责任 ,表现为幼儿在活动中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
问:学生的法律地位权利与义务
  1. 答:(1)学生的法律地位。
    学生的法律地位因其不同的身份而具有不同的内容和特点。
    ①首先,作为社会中的一名成员,学生的身份是一名国家公民,其地位由我国《宪法》、《民正闭法》及其他一系列法律、法规所确认;
    ②其次,作为学校这个特定晌枯环境中的一员,学生具有不同于一般国家公民的地位,其地位由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所确认,这种地位体现了学生作为“受教育者”这一角色的本质特征;
    ③再次,对于所有未满18周岁的学生而言,因其具有“未成举谨裂年人”这一特殊身份,因而还具有不同于已满18周岁的学生的法律地位,他们的这一地位已由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或相关的条款所确认。因而我们必须从不同的方面来看待学生的法律地位。
    (2)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在《教育法》上享有的权利有:
    ①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③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④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⑤法律、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根据《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学生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①遵守法律、法规;
    ②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③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④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
问:中学生调查报告范文
  1. 答:蒲江路与机场大道的交叉口行人走斑马线情况的调查 如今,经济水平不断提高,轿车、摩托车已走进了千家万户。可有些人也许驾车技术成熟,却不会“走路”了。 我在蒲江路与机场大道的交叉口调查了行人走斑马线的情况。那时,学生恰好放学,大人也恰好下班,正是人流高峰。在短短五分钟内,我就发现许多人“走路”不合格。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蒲江猜返路与机场大道的交叉口行人走斑马线的情况调查表 时间:2004年2月1日11:0511:10 项目 人数 学生,小孩 其 它 总 数 走斑马线的人 6 8 14 不走斑马线的人 1 62 63 据计算,不走斑马线的人占总数81.8%左右,而走斑马线的人约只占18.2%。可见有许多人缺少交通意识,不会“走路”。 学生中走斑马线的约占学生总数的85.7%,不走斑马线的大概只占14.3%;其它的一些大人中约有88.6%不走斑马线,只有11.4%左右的人走斑马线。由此看出,“走路”不合格的大多数是一些大人,绝大多数的学生、小孩较好。 不会“走路”,违反交通规则,容易造成事故。而且我还发搜兆如现有一些大人常常会带着小孩乱穿马路。做人父母,更要为人表率,否则将带坏小孩。我们应对“走路”问题引世启起重视。 参考资料:
学生权利与义务的调研报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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