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驻点监督调研报告

纪检组驻点监督调研报告

问:如何发挥派驻纪检组的"探头"和"哨兵"作用 调研报告
  1. 答:派驻纪检组要明确岗位职责,解决“干什么”的问题,派驻要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找准角色定位,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庆塌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尺祥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
    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是监督检查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的职责。
    二是督促检查所辖单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对党政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受理对所辖单位及所属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查办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案件。
    四是在所辖单位及系统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五是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指导所辖单位党政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建立誉困圆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机制。
    六是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派驻不参与管辖单位及系统的业务分工,但可适当参与个别有关业务工作检查,通过参与检查,了解掌握情况,熟悉业务技能。
问: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发现问题向什么报告
  1. 答:协调三层关系一是协调好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的关系。二是协调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三是协调好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与向纪委、监察局联系汇报之间的关系。树立三种意识一是树立责任意识。二是树立大局意识空歼。三是树立前瞻意识。提升三项能力一是提升组织协调能力。二是提升克难攻坚能力三是提升学习吸收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还要向实践学习,向身边工作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老同志学习燃亏启,不断提高自身履皮如职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2. 答: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出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
    纪检组简介:
    纪检组,是监督、 检查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省***决策情况。
    在《中国***章程》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对驻在部门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实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督促、协调驻在部门研究制定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工作职责:
    监督检查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所在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党的空让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
    检查所在部门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及所属系统重大复杂的违纪案件,调查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所在部门漏如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犯党纪政纪的行为。
    协助所在部门党组抓好本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搞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
    受理对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斗搜局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指导(领导)所在部门机关及所属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办理市纪委、市监察局和所在部门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问:派驻纪检组怎么“驻”,怎么监督
  1. 答:“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形式:告茄困
    所有派驻机构将统一名称为“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派驻机构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两种形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
    监督权限和方式:
    1、参加或者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2、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
    3、经批准查阅驻在部门有关文件、资料和账目。
    4、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5、驻在部门选拔任用其管理的干部,应就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征求派驻机构的意见。
    6、调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8、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扩展资料:
    最大限度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
    党章第四十三条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这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条例》第二十八条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机构改革实践经验,把派驻监督纳入党内监督的制度框架,明确了纪委派驻纪检组和派出机关的工作关系、派驻纪检组的职责任务、派出机关的领导方式,为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
    第一,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纪委派驻纪检组对派出机关负责,派出机关和派驻纪检组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第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高派驻纪检组的履职能力。
    第三,理顺工作纳指关系,形成监督合力。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监督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袜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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