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民的宪法关怀

对农民的宪法关怀

一、给农民以宪法关怀(论文文献综述)

梁东连[1](2019)在《乡村振兴战略在广西容县的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习近平的乡村振兴战略来源于马克思恩格斯的乡村建设理论,承袭和发展了建国以来历代主要领导人的乡村建设思想理论,开始萌芽于青年下乡时期,初步发展于地方任职时期,最终发展形成于中央主政领导时期。习近平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总要求蕴含了其主要内容,即产业兴旺的思想、生态宜居的思想、乡风文明的思想、治理有效的思想、生活富裕的思想。通过对广西容县黎村镇、石寨镇、自良镇、容州镇、容西镇等乡镇及容县农业局、乡村办的实地调研,了解广西容县的乡村发展情况,发现近些年来广西容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在顶层设计、关键领域、乡风文明与乡村治理推进等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涉农产业发展相对缓慢、“美丽容县”建设成效较低、乡风不文明现象、平安乡村建设仍不够完善、农民实现生活富裕难度较大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政府主导涉农产业发展的作用仍不够强,生态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垃圾治理制度与设备不完善,受不良风气影响忽视传统优良文化的继承,多种因素制约平安乡村建设,乡村致富渠道少且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强。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我认为应该运用习近平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指导,通过以下五大措施来推进广西容县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取得实效:夯实涉农产业基础、发展繁荣特色品牌产业,发展清洁生态乡村、建设“美丽容县”,强化文明文化思想、发展现代新型乡村,巩固党政核心领导、构建现代治理体系,攻坚民生以及教育、发展健康富裕乡村。

万海玲[2](2017)在《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农民政治认同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治认同是社会成员在特定的政治文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对政治主体的意识和感情上的归属感,它与人们的心理活动有密切关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仅政治认同的标准有区别,而且不同成员对政治主体的认同度也是不同的。当代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转型时期,社会的矛盾与冲突不断累积,社会成员的利益与价值观趋向多样化,随之而来的社会成员的政治认同也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在我国,农民是最大的社会群体,农民的政治认同不仅关系到农村社会政治的稳定,而且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重要根基。本文以社会转型时期农民政治认同问题为研究对象,首先,阐述了社会转型时期农民政治认同问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梳理了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现状,厘清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和创新点。其次,在阐述政治认同理论的基础上对农民政治认同进行了界定,接着对“国家-社会”分析框架与政治认同理论的统一性进行了学理分析,指出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的实质是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间的渗透、影响,而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的变量不仅是引发与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因,同时也是政治认同考察的核心议题,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原理为本文研究农民政治认同奠定了理论基础。再次,探讨了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农村社会的变化,论述了社会转型必然对农民政治认同产生影响:即一方面社会转型使得农民政治认同主体从“臣民”向“公民”身份转化,另一方面推动了政治认同客体的政治现代化步伐。接着在大量实证材料的基础上,不仅从农民政治认同的表现维度即农民的政治认知、政治情感、政治态度以及政治参与方面分析了社会转型时期农民政治认同的积极方面,同时探讨了农民政治认同弱化的表现。再次,运用“国家-社会”分析框架,阐述了社会转型时期影响农民政治认同的结构性要素即“利益-制度-价值”,探讨了影响农民政治认同各结构性要素的内在关系,指出不仅以政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不能有效地保障农民利益,而且农村社会组织也不能更好地为农民实现和维护自身权益提供组织保障;不仅农村现行制度的缺陷是农民受到不公正对待的重要原因,而且农民参政权的缺位也影响农村制度与决策的民主化与科学化;不仅基层政府和党组织在农村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中没有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而且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较少也使得农村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困难重重。最后,从如何提高农民政治认知、培养政治情感,端正政治态度以及规范政治参与等方面提出了增强农民政治认同的对策,以强化社会转型时期农民的归属感,使中国共产党赢得坚实的执政合法性的重要根基,实现农村社会政治的稳定。论文可能在以下方面有所创新:第一,以政治认同理论和“国家-社会”研究框架的统一作为理论基础,运用“政治-社会学”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对农民政治认同问题研究进行了新的尝试。本文在运用政治认同理论的基础上,把社会转型时期农民政治认同研究放在国家与社会彼此互动的场域中加以考察,这样的“政治-社会学”研究视角和方法,将农民政治认同问题放在因社会转型引起的农村社会变迁转型的大背景下审视,不仅有助于拓展农民政治认同研究的内容和视野,而且有助于在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之间寻求合理的张力,凸显农民政治认同研究的理论理性和价值理性特质,避免单纯政治学研究和经验社会学研究的片面性和抽象性,遵循事实原则和价值原则的合理平衡,以更好地探索增强农民政治认同的路径。第二,拓展了农民政治认同的研究内容,初步建构了一个增强农民政治认同的一般机理模型。即政府治理现代化、农民政治有序参与制度化、国家意识形态主导化、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等“四化协同,义利并举、体用统一”的对策体系。笔者把政治认同理论与“国家-社会”分析框架统一于权力与权利的关系上,指出社会转型时期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构实质是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辩证关系的调整与处理,而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利的变量不仅是引发与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原因,同时也是政治认同考察的核心议题,二者的统一为研究农民政治认同奠定了理论基础。基于这一理论框架,笔者在分析影响农民政治认同各结构性要素内在关系的基础上,明确指出利益因素与农民政治认同的提升不是绝对的正向关系,强调了社会公正在增强农民政治认同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就如何提高农民的政治认知,培养农民的政治情感、端正农民的政治态度以及规范农民的政治参与,构建了一个增强农民政治认同的对策体系。这样的研究内容不仅是对农民政治认同研究的拓展,同时也是对农民政治认同进一步深入、系统化研究的尝试。

孙可敬[3](2016)在《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现代化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国的三农问题逐渐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现代化不仅是城市的现代化,它更是农村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不能实现我国的现代化。农村现代化不仅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的现代化,其核心在于农民的现代化。我国的城镇化也不仅仅是物的城镇化,它正在向以人为本的人的城镇化转型。作为我国农村社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转型的主体,农民已然或主动或被动的卷入城镇化和现代化之中。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归根结底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解决的前提和基础在于扭转农民传统的思维方式,使其传统的臣民意识、乡土意识逐渐向公民意识转型。农村的发展、农业的转型以及农民幸福梦想的实现,均与农民公民意识的形成和培育有极大的关联性。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不仅具有农民内在需求的人本意蕴:它有利于我国惠农社会工程的成功实施、我国农民社会权益诉求的合理表达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培育:同时它也具有社会发展的时代价值:它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以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文章以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研究为主题,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研究背景,以马克思主义公民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理论指导,以公民身份理论和公共领域理论为知识借鉴,以农民公民意识形成的历史梳理为基础,从我国改革开放后农民公民意识形成的“实然”现状为研究起点,以农民公民意识培育模式的建构为目标,沿着“理论基础-知识借鉴--历史梳理-现状剖析-制约因素探究-培育体系建构”的逻辑思路而展开,研究内容概括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理论基础和历史前提。在界定农民、公民、公民意识、农民公民意识等相关概念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价值,通过对其价值诉求和价值目标的探求以明晰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以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为主体、以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对立统一为前提、以权利和义务的辩证统一为核心和以人的解放为目标的公民思想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包含的公民国家价值观、公民社会价值观和公民道德价值观等研究作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研究的理论基础。通过梳理鸦片战争以来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历史演变,即1840-1949年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萌生期所形成的农民民族意识、自强意识、革命意识、自由民主意识和爱国意识,1949-1978年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迂回期所形成的国家认同意识、集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以及1978年以后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发展期所形成的主体意识、民主意识和自由意识等三个阶段,作为新时期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形成和培育研究的历史和现实的借鉴。第二部分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实证分析内容,它主要研究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现状、问题及制约因素。通过对河南省部分农村进行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等形式以把握农民公民意识形成与培育现状。通过对调查资料进行定量分析和定性研究,发现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现状呈现不平衡性:即农民爱国意识较强但基层公正意识偏低、农民自由意识逐渐增强但家庭责任意识相对较弱、农民民主意识渐增但法治意识较低、农民平等意识提升但自强意识呈现分化、农民友善意识提升但公共意识淡薄、农民文明意识增强但诚信意识欠缺的现象;同时,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在培育过程中存在培育内容片面、培育方法单一、培育环境失衡、培育路径受阻、培育主体模糊等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入剖析得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形成和培育受到国家层面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户籍制度以及我国三农领域法治建设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同时它也受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不健全、乡村治理结构不合理、农村公民社会的不完善以及农村公民文化结构失衡等社会层面因素的制约;另外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农民组织能力较弱以及农民家庭社会化功能弱化等个人层面的因素的制约,这部分研究为进一步建构我国公民意识培育体系奠定实证基础。第三部分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体系的思考,它主要包括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原则、培育内容、培育方法、培育路径、培育环境和培育主体等研究内容。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体系在培育原则上坚持价值利益诉求、优秀传统文化积淀、时代精神培育与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相结合;在培育内容上不仅包含公共层面的民主意识、公正意识、自由意识、平等意识、法治意识和公共意识,同时也涵盖了个人层面的爱国意识、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友善意识、诚信意识和自强意识等内容;在培育方法上,将社会活动育人法、社会组织育人法、大众传媒育人法、学校育人法和家庭育人法相结合;在培育环境上,将现代地方环境的建设和历史环境的传承、生活环境的投入和工作环境的付出、经济环境的追求和文化教育环境的塑造以及现实环境的可视性和虚拟环境的接受性相结合;在培育路径上,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参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完善、农村公民文化和农村生态文明的建设来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奠定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基础;在培育主体上,从农民内在自觉生成、社会组织内外沟通以及国家宏观顶层设计的微观、中观、宏观的多向路径来探求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主体的三位一体模式。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多方合作的过程,具有培育时间的长期性和培育过程的艰巨性特点,由此,通过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模式的建构和实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将会从肯定阶段、否定阶段而过渡到新的肯定阶段,在培育内容上做到开拓创新,在培育方法上做到与时俱进,进而实现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质的飞跃。

杨莲芳[4](2016)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伴随着农地产权变更与权能重组,由于制度的不合理以及农民的弱势地位,农民土地权益的流失就成为必然结果。长期以来,我国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障,其根源在于法律制度上的缺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法律制度的有力、有效配合。法律制度和谐是社会和谐之根本,也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根本所在,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进行法律制度安排,既能使新型城镇化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也能保障农民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农村土地与农民利益是一个密切联系的统一体,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保障农民土地权益,需要对农村土地进行法制化、发展化、体系化的法律制度安排。首先,本研究将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理论对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制度的基础理论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法学理论中的平等生存权与发展权理论、农地发展权和宏观调控理论,以及经济学上的利益与利益机制理论、政府规制理论以及制度变迁理论进行阐述,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其次,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法律制度进行体系化梳理,特别地,将制度中关于农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配置以及农地征收的规定进行梳理,分析发现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逐渐扩展,并能自由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历了制度上的全面禁止到局部放开的变化;征地制度的变化仅在于补偿额度,但始终有补偿上限的限制。总之,农民土地权益完全依附于制度的安排,随制度变化而变化;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农民的土地权益在绝对损失过程中相对在增加,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制于国家的发展战略,也当然遵循城镇化战略。然后,农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农地征收是提高土地资源配置的效率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必然趋势。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的现状进行研究,得出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农地流转、抵押和入股权能受限、“三权分置”的法律化滞后、流转法律程序不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法律规定滞后、宅基地用益物权权能受限;征地目标泛化、征地补偿不合理、征地法律程序不完善等。再次,由于农地流转是现有体制下实现、发展与保障土地权益的最佳选择,重点选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视角进行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实证调研,为完善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提供实践基础。实证剖析农地流转实践存在流转行为不规范、流转价格生成制度不健全、农地流转用途改变、流转融资难等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同时还存在“确权不确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合同违约、农地过度集中等影响农民土地权益进而危害土地安全、生态安全、产业安全与社会安全的风险。最后,通过理论与实证的分析,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与创新。第一方面:首先,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包括农地“三权分置”政策法律化的“三权分设”,流转、抵押和入股的权能复归,农地经营权主体的市场准入,流转价格指导制度、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宅基地用益物权权能复归等;其次,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创新,包括农地流转股权定额保障金制度、农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以及农地流转法律制度可操作性的具体立法选择。第二方面:借鉴土地征收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国际经验,进行我国农村土地征收法律制度的完善,包括严格限制征地权,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注重界定土地征收目的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改革征地补偿制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第三方面:健全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配套法律制度,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制度、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农地流转信息规制制度、多元土地纠纷化解制度。

刘小红[5](2016)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作为一种农业风险管理工具,农业保险理应成为我国农业发展和保护必不可少的制度。农业保险的准公共物品属性决定了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必然要通过政府的“有形之手”进行适当干预,而给予财政补贴则是政府干预的有效方式。文章遵循“问题提出-本质探寻-价值分析-困境检视-制度构建”的逻辑主线,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内涵、历史发展、理论基础、核心价值以及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现实困境等问题进行了探讨。通过系统论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分析梳理国内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问题的立法和实践现状,力求找到一条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合理路径和运行规则。最后,通过对当前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分析与反思,回归到中国语境下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具体构建问题上来。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总共分为七章。第一章首先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范畴及制度历史进行了研究和考察。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概念是本文首先要回答的问题。第一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及相关概念如农业保险、农业补贴的内涵进行了分析,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种类进行归纳,总结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具有政策性、强制性和普适性的特征,以及具有公共产品属性、行政属性和市场矫正属性;第二部分对我国古代及近代、现代的农业保险及财政制度进行了梳理。指出早在我国奴隶社会时期,就已经有了农业保险及进行风险防御的意识萌芽。到了封建社会及近代社会时期,农业保险及财政补贴制度有了进一步发展。新中国时期,政府主导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变迁。力图挖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历史依据。第二章从经济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角度等多维视角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寻找理论依据。本章是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理论依据进行分析和阐述,回答对农业保险进行财政补贴的正当性和合理性问题。第一部分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合理性,指出农业保险市场存在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系统性风险等市场失灵现象,而对农业保险实施财政补贴是克服农业保险市场失灵、加强农业产业保护、保障农民福利的必要措施。第二部分从伦理学角度思考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提出农业保险具有利他性,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是保护弱势群体和追求实质正义;第三部分从社会学角度分析由于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农民等农业生产经营者面对风险更是无所适从,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则是风险社会下,政府为保障农业稳定和金融稳定采取的干预措施之一;第四部分分别从“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法视角、公共财政理论的财政法视角和新国际贸易理论的国际经济法视角分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理论基础,系统论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第三章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核心价值在于对农业保险人投保人的权利保障和农业经济安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和产业安全保障。第一部分认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具有对农业保险投保人的权利保障价值,具体包括生存权保障、发展权保障以及财产权保障价值。本文认为,首先,农业保险投保人生存权保障不仅是强调人性尊严的宪法的价值追求,也源于福利国家思想。文章指出政府不仅负有保障公民生存权的职责,也具有保障弱者生存权的义务和能力。其次,从农业保险投保人发展权角度分析,指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是保障农民人格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农村社会法治建设的需要。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是为保障和实现农民发展权——经济发展权而生。是政府正视农民的经济需求而做出的制度回应。再次,本文认为财政补贴体现了从国家财产权到农民财产权的让渡,是履行国家职能的需要,也是实现实质正义的需要;第二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另一核心价值即农业经济安全保障价值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指出农业是基础性产业,但同时也是弱质性产业。农业生产不仅容易被自然条件所左右,还易受到一国政治体制、经济政策、法律制度等的影响;不仅会受到国内其他产业的冲击,也会受到国际相关产业冲击。农业保险正视了农业生产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将这种风险发生带给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损失予以分散化,而财政补贴是一项积极的经济政策,它正视了农业保险市场失灵,促使农业保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最终会促使农业生产向着好的方向发展;第三部分论证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具有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价值,本文认为我国粮食安全受到人口变化和城市化进程、资源环境和气候变化、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农业保险属于“绿箱”政策,以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为目的的财政补贴手段,有利于保障和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第四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产业安全保障价值进行了阐述,指出我国产业安全面临国内和国际多重挑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实施,无论是宏观还是微观,都为其他产业运行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后盾和安全保障。第四章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现实困境作了剖析。文章指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存在资金保障困境、效率困境、公平困境、监管困境。并分别对各种困境的表现和原因作了较为深入的剖析。第一部分从资金保障角度对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供给和需求存在不对应情况,既有预算等制度参与社会分配缺失的客观因素,也有相关政府怠于行为的主观因素;第二部分对效率困境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存在财政转移支付效率低下、程序复杂、监管低效率问题,其源于制度因素、部门利益因素和监管机构、监管方式的因素。财政转移支付造成的资金流动低效根源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农业保险牵扯到政府、保险机构以及农业生产经营者三方面的利益,部门利益追求、复杂的运作和高昂的成本容易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监管机构不独立,监管方式不配套也易导致效率低下;第三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面临的公平困境进行了剖析,本文认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在补贴标准、补贴范围、补贴程序设计上存在不足;第四部分主要论述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面临的监管困境,文章分析了监管的内容、监管困境具体表现及导致产生监管困境的原因。监管立法缺失、监管体系混乱、监管机构的“经济人”属性等都是监管困境产生的因素。第五章就当代各国农业保险补贴法律规制的主要模式进行了归纳和分析。本章对目前开展农业保险及财政补贴的国家的模式进行了归纳。开展农业保险的国家财政补贴主要有从自由发展到政府主导模式、提供全方位支持模式、差别化管理模式和国家重点扶持模式。分析比较各国的主要模式,对我国的启示有二:其一,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进行政策、道德约束的效果不佳,法治化才是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规制的有效路径。我国应立法规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其二,各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规制模式的选择都是该国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状况决定的。现行各国规制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模式不能说孰优孰劣,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基于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现状,应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之路。第六章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困境突破的路径选择进行了探讨。这是建构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前提问题。第一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理念进行了探讨,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理念是一种贯穿于农业保险补贴始终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体现了农业保险补贴立法者、管理者的价值取向。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应当坚持弱者保护理念和公共服务理念。两种理念贯穿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始终;第二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原则进行了阐释,指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应当遵循收入保障原则、补贴公平原则、补贴效率原则;第三部分论证分析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制度的模式。借鉴国外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成功模式基础上,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我国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总体模式应采“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互助保险组织+保险公司+国家农业再保险集团”四位一体组织架构模式,着力构建覆盖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互助保险组织、保险公司、国家农业再保险集团的全方位的农业保险财政支持体系。补贴方式应采取保费补贴、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税收优惠、再保险、农业风险基金等,补贴标准不能一概而定,而是因地制宜,视不同方式、不同区域和不同阶段而定。第七章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具体制度构建和完善进行了分析和论证。第一部分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做了阐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作为国家支持农业保险发展的重要举措,其补贴适用主体范围应具备合理性、正当性。扩大或缩小主体范围都是不适宜和不可取的。能够作为农业保险补贴的适用主体,其前提必须是参与农业保险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开展了农业保险业务,保险标的属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范围等,并且提出鉴于现代农业生产风险的特殊性,将市场风险纳入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范畴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第二部分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资金保障法律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探讨,指出应从预算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和农业风险基金制度入手,保障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的来源。吸收农业保险双方主体参与有关农业保险财政预算,构建参与式预算法律机制。通过实现预算决策的公平、准确,最终保障补贴资金来源的稳定。其次,建立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法律责任制度也是保障财政预算能及时、足额拨付的必要措施。在税收法律制度方面,从税收形式公平向实质公平转化,扩大农业保险的税收优惠范围、扩大农业保险人的税收优惠范围和实行区域差别税率,在农业风险基金制度方面,以“国家农业风险基金”作为全国性的农业风险基金名称。设立理事会,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基金的管理和营运。理事会成员由农业保险相关部门组成,包括农业、财政、发展改革、保监会、省区、保险业代表、农民代表及保险与风险管理专家;第三部分就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保障法律制度问题进行了论证。本文认为,为有效保障补贴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可以通过优化补贴资金拨付流程,规范补贴资金管理实现。鉴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的作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此应该有所作为。绩效预算是西方发达国家在新公共管理理念和财政民主化背景下,追求政府资金效率的一种预算管理方式。从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效率保障来看,应出台专门性绩效预算立法,主体制度——绩效预算评价制度,配套制度如:会计制度、绩效审计制度、绩效预算改革激励机制等也必不可少;第四部分就公平保障法律制度进行了阐释。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所追求的“公平”是一种实质公平,是起点不公平下的结果公平。并且,这种“公平追求”已经转变为对“弱者”的保护。本文认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法规中的“弱者保护”不仅是保护“农业生产者”这个弱者,更是保护农业这个“弱者”。农业保险活动中的弱者具有相对性,这里要考虑地区差异、民族差异、经济实力差异等,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最终目的本就是为了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农业发展稳定和农村社会稳定,因此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职责法定化、分别赋予农业投保人和保险人农业风险保障权、农业保险经营风险保障权及相关配套制度,构建差异型补贴机制是解决补贴公平困境的有力保障;第五部分就监管法律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安全、公平、平等是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监管制度的目标,建立具有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稳定性的监管机构——中国保监会下的农业保险监管部,制定合理的监管规则和具体的监管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审计制度、法律责任制度是破解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监管困局的必由之路。

朱颂[6](2015)在《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土地财产权是一项古老、传统的权利,在当前人多地少、用地紧张的现代社会,土地财产权的实现与社会多元价值的冲突成为现代法律制度亟待解决的矛盾。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已经成为现阶段社会制度深化改革的第一要务。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初始构造起源于社会主义公有制产权制度,存在产权内容模糊、权利边界不清、权利流转效率低等问题。本文通过系统梳理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历史变迁,阐释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理论,提出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路径、机制、对策。本文主要研究内容为:第一章对国内外农民土地财产权产生进行了历史考察,阐述了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确立的意义。域外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萌发与演变,以不同时期的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发展特点为主线,结合特定时期社会制度变革,揭示了西方社会发展与农民土地财产权演变的相互作用关系。现代西方民主法制社会逐渐孕育了独立、排他、权利内容充实的农民土地财产权。通过对我国历史上农民土地制度的研究,发现我国古代农民在土地上义务多于权利,劳役、税收成为农民土地的沉重负担,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萌芽毫无生存土壤;近现代农民土地权利虽渐渐得到立法认可,但因社会环境动荡不安,农民土地权利终未得到真正实施;建国后,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经历了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公社所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个阶段。第二章诠释了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理论。产权理论是法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其中马克思主义土地产权理论与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是研究产权的两种分析范式。马克思主义土地产权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启示在于,公有制下土地产权权能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并可随着社会条件的变化得进行适当的调整。西方经济学界产权理论认为产权独立性、完整性是市场交易的前提基础。这两种分析范式均肯定了产权的激励作用,提高产权效率的前提需要清晰的产权界线——此为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改革方向。财产权平等理念是实现人权的基本保障,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更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平等的内涵包括财产权起点平等、交换平等、结果平等。财产权行使理论包括财产权自由行使理论与财产权适度限制理论。财产权自由行使理论要求农民土地财产权得到法律承认与保障、并当受到侵害时获得法律救济或补偿。财产权适度限制体现在物权法定对农民土地财产权的限制、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社会义务等。第三章对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实践方式进行了分析评价。成都模式以城乡统筹为基础,确权赋能。重庆模式注重创新,指标交易独具特色。广东模式较早进行三权分置,大力倡导土地股权改革。浙江模式由下而上,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民土地财产权流转。这些模式的共性特点在于农民土地财产权趋向企业制经营主体、政府主导作用凸显、农民土地财产权明晰化。各地实践模式存在主要问题在于改革常违背农民权益保障的实现、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存在冲突、部分地区农民积极性不高。因此,在各地实践改革下应充分重视市场调节作用的发挥、充分尊重农民自主权、建构完整的农民土地财产权。第四章系统梳理我国现行法框架下农民土地财产权体系与属性,解析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障碍及原因,最后提出我国土地财产权实现障碍破解的路径。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为主要内容,具有私权属性、家庭权属性与社会保障属性。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权能残缺、效率低下、公平缺失。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要充实权利内容,回归处分权,提高提高权利利用效率,明晰权利主体地位。第五章提出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配套制度。在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下,完善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登记制度。基于我国现有农村土地增值利益分配不公平的现状,提出均衡政府、集体、农民三方利益,以及重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建议。我国各地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存在产权交易种类混乱、交易缺乏统一规范等缺陷,应明确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的法律性质,注重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产权市场。

朱全宝,吴传毅[7](2013)在《城镇化视域下的迁徙自由权检视——基于农民主体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城镇化是当代中国发展的重大命题,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重要载体。为此,对农民的迁徙自由权提出了新诉求。迁徙自由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理当得到宪法的确认与保障。从权利性质看,迁徙自由权是一项具有平等权属性的人身自由权,具有追求"平等"的法治意义和价值指向。从现实中国看,农民的迁徙自由权在"户籍制度"与"农民理性"的博弈中缓慢前行。从政治层面看,确认农民的迁徙自由权具有保障农民人权、发展民主政治、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意义。

冯威[8](2013)在《为农民喊话的现实情怀》文中指出要真正解决农民问题,必须正视和解决农民权利问题,而这一切最终取决于现代法治和民主国家的建设进程。对于农民问题研究专家张英洪来说,1993年1月14日是一个重要日子。苦于县城书太少,他专门坐火车去省城长沙袁家岭书店买书。就在那里,他与《世界人权约法总览》相遇。多年以后,他还记得在那个大雪之日怀抱那本书时的温暖和满足。10年之后,他的第一本文集《给农民以宪法关怀》悄然面世。又差不多

韦彩玲[9](2013)在《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源起、评估及优化》文中研究指明土地作为农民生存的保障,其体现出的权益是农民所有权益中最核心的权益。如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是解决“三农”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所在。随着我国逐步进入城乡统筹的发展阶段,城乡经济利益格局必然被重塑再造,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将更为复杂和尖锐。如何从公共政策层面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这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以及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问题。基于此,本文从公共政策视角研究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力图凸显现有的农民权益保障政策系统在政策问题构建中是否存在偏差、在政策内容上是否存在缺陷,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并相对准确地揭示出问题所在及产生的根源,进而从政策问题的构建、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这三个方面来优化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系统,提高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的质量和水平。本文围绕上述问题展开五个方面的深入研究,由绪论和正文部分构成。首先,绪论部分,对本项研究的背景、研究的意义及其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和简单述评,对本文涉及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对研究方法和分析框架、内容结构和创新意图进行说明。其次,正文部分分为五个章节,对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地论述。第一章是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的演进与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分析,是本文研究的起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历经了一个十分复杂的变迁过程,本文对1947年以来的农村土地政策进行详细的梳理,站在历史的角度准确地理解和认识当前农村土地政策选择的历史渊源,阐析和归纳不同时段的土地政策所体现的农民权益的基本情况,并运用数据分析检验不同时期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的绩效。第二章是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中的突出问题分析,是本文研究的核心部分。现行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从政策问题构建的视角来审视,突出的问题有,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需要重新审视并构建;农村宅基地流转问题亟待进入政策议程。从政策制定的视角来审视,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存在直接性侵权和相对性侵权现象;“公共利益”作为征地目的,它的界定过于笼统容易导致征地权被滥用,不利于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不利于农民维权;“土地不得调整”政策缺乏一定的合理性;严禁宅基地流转政策不利于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从政策执行的视角来审视,补偿分配政策执行出现较为严重的“主观偏差”,征地过程中的“象征执行”现象较为严重,农地流转执行出现偏差。这些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使农民土地权益遭遇侵犯。第三章是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的政策归因分析,是本文的重点。本章是从公共政策层面来探讨我国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本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是农民土地权益缺乏保障的前提性原因: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民难以拥有与城市居民等同的土地权利;城乡二元体制派生土地征用制度,导致农民土地权益受损;二元体制下农村土地流动受限,难以有效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财政分税制是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的核心性原因:分税制改革导致“财权上移”、“事权下移甚至增加”,地方财政面临巨大压力。于是地方政府通过土地“敛财”,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二元户籍制度是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的基础性原因:二元户籍制度主要是通过身份差异所引发的更为深层次的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差别导致直接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的市场价值大幅减损,使土地的资产性价值和投资发展功能被制度性压低。城乡二元教育制度是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直接性原因:城乡二元教育制度从根本上制约了农村教育的发展,导致我国农民整体上文化素质和人力资本较低,使得农民在与各利益群体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第四章是农民土地权保障政策的国际经验与启示。主要借鉴了国外典型国家如何保护农民利益的经验和做法。有典型国家在征地中如何保障农民利益的经验;有典型国家土地流转过程中如何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经验;有典型国家农地制度改革的经验等。这些典型国家在政策制定和执行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为完善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提供了启示和借鉴。第五章是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的优化,是对现行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系统的完善,也是本文的重点。在政策问题构建方面优化的建议是: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农业这个弱势产业和农民这个弱势群体;构建以问题为中心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分析过程,最主要是要在“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框架下和化解城乡二元体制下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提高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制定者的素质。在政策制定方面优化的建议是:优化土地征用补偿政策,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扩大土地征用补偿范围;优化土地征用目的,明晰“公共利益”范畴;确立以“农民家庭”为主体的土地产权制度;适当解禁农村宅基地流转政策;完善农村土地法律体系。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执行优化的建议是:增强征地过程的透明度,健全征地监督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提高政策认同感;加强政策相关主体的综合素质。

谭贵华[10](2012)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文中提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改革以来所确立并至今仍在坚持实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尽管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该体制得到了极大的巩固和完善,并被实践证明仍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以及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但亦须正视的是,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及所服务的核心目标均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此背景下,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运行中也面临一些新的挑战。对此,学界虽然予以了不同程度的关注,并且在一些问题的研究上达到了极为深入的程度,但这方面的探讨也还存在一些缺陷,除了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主题展开的直接特别是系统性研究较少外,其中尤为明显的不足是,这些研究更多是从经济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视角展开,而从法学角度进行的研究相对欠缺,尤其是从法学视角展开的系统性研究可谓尚付阙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主要是靠党和国家的政策来推动的;在此过程中,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这使得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缺乏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尽管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国家适时制定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法规,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了极为重要的法制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供给仍不同程度地存有不足。对此,虽不应抹杀政策所具有的功用,但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今天,更需要重视法治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和完善提供保障,一方面将行之有效的政策适时地上升为法律规定,另一方面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创制推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法律与政策的良性互动。本文即是针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既有研究的不足并基于以上认知,站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场,通过综合运用历史、规范、实证、比较等分析方法,在对我国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以及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历程加以全面、系统爬梳的基础上,立足新时期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所处的内外部制度环境,对其当前所存在的突出法律问题予以重点剖析,进而提出尽可能具体的完善对策。全文除绪论和结论,主体部分由以下5章构成。第一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乃是要通过对相关历史文献资料,尤其是中央出台的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力图清晰地揭示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是如何逐步形成的,以及该体制最初被正式确立时体现的是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就总体而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乃是对我国20世纪50年代实施农业集体化以来所形成的高度统一经营体制尤其是人民公社体制的扬弃,并且在其最初确立时体现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集体统一经营”的制度架构。具体而言,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摈弃了以往具有高度集中管理特点乃至是以各种形式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一经营主体的经营形式;另一方面,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又传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土地改革基础上通过农业集体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所形成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些重要构成要素,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以说,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在一种宽泛意义上的“双层经营”格局中不断调适的,只是由于政治、经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集体统一经营长期占据着绝对地位,直至问题积累日深并随着宏观环境的变化才得以在正式层面确立起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第二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旨在通过对国家所出台的相关政策立法文件的梳理和解读,系统揭示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正式确立后历经30余年的改革发展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形成了哪些较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并在此基础上对其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予以揭示。就总体来看,一方面,决策层基于实际情势的变化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不断予以修正,如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取代“家庭联产承包为主”,并形成了至今延用的正式表达,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另一方面,决策层亦充分肯定并切实支持统一经营方式的机制创新,如今在实践中总体上形成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组织依托的三种较为典型的统一经营机制。与此同时,随着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提出,国家逐步重视依靠法律治理农业和农村,并出台了一系列直接和间接涉及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立法,为其稳定和完善提供极为重要的法治保障。不过,尽管这方面的改革及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官方既有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界定与实际情况不甚契合,尤其是统一经营的内涵有待拓展和予以更加正式和科学的界定;旨在落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和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政策进而健全家庭承包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旨在培育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组织发展进而健全统一经营机制的法律制度供给亦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第三章——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旨在通过结合前两章对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历史回顾、现状审视,就我国当前乃至今后改革与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在一个较为宏观的层面上展开分析,以期更为清晰地勾勒出在探索健全该项体制以及完善相应法律制度安排时可为之努力的方向以及需要遵循的基本准则,与此同时,亦为本文后两章的基本逻辑架构及相应阐述的展开作出铺垫。本章的基本结论是:其一,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总体上应当界定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并与以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或是多样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载体的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意味着:一方面,需要在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相关立法让农民享有长期稳定、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健全农村统一经营机制及其法律制度不应狭隘地理解为仅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完善其相关法制;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元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而以此为依托提高农民组织化和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程度,亦是落实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其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深化改革总体上需要遵循以下三项基本原则: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第四章——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乃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角度对前文梳理得出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核心无疑是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而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关键又在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基于此认知,本章着重分析提出可采取以下措施来完善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期限、农村承包地调整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制度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应在予以适当规制的基础上,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放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限制;通过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法律制度等,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第五章——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亦是从具体法律制度完善的视角对前文所揭示的农村统一经营现存法律问题予以回应。经济组织制度建设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其他各项基本经营制度发挥功能的极为必要的组织载体和制度保障。有鉴于此,并结合农村统一经营机制的创新发展方向,前文选择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济组织制度建设的视角梳理了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本章着重分析提出了以下对策:其一,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具体而言,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以及尽快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其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一是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重点在于明确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法律形态,并在此基础上健全相应的法律运行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如增加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规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法律机制以更好地保障社员和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以及建立健全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其三,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相关法律制度。关键在于通过完善立法以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以及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二、给农民以宪法关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给农民以宪法关怀(论文提纲范文)

(1)乡村振兴战略在广西容县的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三、研究方法与思路
第一章 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基础、形成过程和主要内容
    第一节 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基础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乡村建设理论
        二、建国以来历代主要领导人的乡村建设思想
    第二节 习近平乡村振兴战略的形成过程
        一、青年下乡时期开始萌芽
        二、地方任职时期初步发展
        三、中央主政时期发展形成
    第三节 习近平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
        一、产业兴旺的思想
        二、生态宜居的思想
        三、乡风文明的思想
        四、治理有效的思想
        五、生活富裕的思想
第二章 广西容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现状分析
    第一节 广西容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取得的成效
        一、顶层设计初具雏形
        二、关键领域取得成效
        三、乡风文明与乡村治理得以推进
    第二节 广西容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涉农产业发展相对缓慢
        二、“美丽容县”建设成效较低
        三、乡风不文明现象仍存在
        四、平安乡村建设仍不完善
        五、农民实现生活富裕的难度较大
    第三节 广西容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主导涉农产业发展的作用仍不够强
        二、生态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垃圾治理制度与设备不完善
        三、受不良风气影响忽视传统优良文化的继承
        四、多种因素制约平安乡村建设
        五、乡村致富渠道少且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强
第三章 习近平乡村振兴战略在广西容县有效实施的对策研究
    第一节 夯实涉农产业基础,打造特色品牌产业
        一、发展现代新型涉农产业
        二、融合产业发展
        三、打造特色产业
        四、加强产业品牌建设
    第二节 发展清洁生态乡村,建设“美丽容县”
        一、发展清洁乡村
        二、发展生态乡村
    第三节 强化文明文化思想,发展现代新型乡村
        一、加强文明乡风建设
        二、大力发展繁荣文化事业
    第四节 巩固党政核心领导,构建现代治理体系
        一、强化党和政府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
        二、促进法治德治及村民自治有机结合
    第五节 攻坚脱贫以及民生,发展健康富裕乡村
        一、大力攻坚脱贫防止返贫,实现富裕乡村
        二、促进农村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人才兴村
        三、健全乡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康乡村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致谢

(2)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农民政治认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状况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对已有研究的评价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4 本文的创新点
第2章 农民政治认同研究的基本理论
    2.1 政治认同的基本理论
        2.1.1 政治认同的基本内涵
        2.1.2 政治认同的特点
        2.1.3 政治认同的结构性要素
        2.1.4 政治认同的作用
    2.2 农民政治认同的概念及其表现维度
        2.2.1 农民政治认同的概念
        2.2.2 农民政治认同的表现维度
    2.3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
        2.3.1 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演变
        2.3.2 “国家-社会”研究框架的可行性
    2.4 国家-社会关系与农民政治认同的关系
        2.4.1 国家-社会关系与政治认同的统一:权力与权利的关系
        2.4.2 国家-社会关系的变迁带来政治认同的变化
        2.4.3 国家-社会关系的调整与农民政治认同的互动
第3章 转型时期农民政治认同的现状分析
    3.1 社会转型给中国农村社会带来的变化及其对农民政治认同的影响
        3.1.1 社会转型给中国农村社会带来的变化
        3.1.2 社会转型对农民政治认同的影响
    3.2 社会转型期农民政治认同的积极变化
        3.2.1 农民政治认知水平逐步提升
        3.2.2 农民的政治情感倾向相对稳定
        3.2.3 农民的政治态度相对积极
        3.2.4 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
    3.3 社会转型时期农民政治认同弱化的表现
        3.3.1 农民政治认知水平与农民权利意识增长不相适应
        3.3.2 农民政治态度上的冷漠与疏离并存
        3.3.3 农民政治文化心理层面的传统与现代的冲突
        3.3.4 农民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增多
第4章 转型时期影响农民政治认同的结构性要素分析
    4.1 转型时期影响农民政治认同的结构性要素
        4.1.1 利益认同—绩效的显着性
        4.1.2 制度认同—制度的公正性
        4.1.3 价值认同—意识形态的主导性
    4.2 转型时期影响农民政治认同的结构性要素的基本特征
        4.2.1 强调利益的满足是提升农民政治认同的核心要素
        4.2.2 强调社会公正在增强农民政治认同中的重要作用
        4.2.3 国家宏观制度输出与农民政治认同之间存在着双向互动
        4.2.4 影响农民政治认同的结构性要素涉及多个层面
第5章 增强农民政治认同的对策
    5.1 提高农民政治认知,奠定农民政治认同的认识基础
        5.1.1 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文化素质
        5.1.2 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搭建有利于政治文化传播的平台
    5.2 培养农民政治情感,端正农民政治态度,强化农民政治认同的心理倾向
        5.2.1 保障农民经济利益,满足农民对民生福利的需求
        5.2.2 规范基层政权的权力运作,提升基层政权运作的制度化水平
        5.2.3 强化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
    5.3 规范农民政治参与,强化农民政治认同的实践环节
        5.3.1 保障农民参政权,以强化农民制度性的政治参与
        5.3.2 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建设,构建农民政治参与的组织基础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致谢

(3)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一 选题缘起
        二 研究意义
        (一)实践意义
        (二)理论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一 国外研究现状
        二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内容
        二 研究方法
    第四节 创新点、重点难点及不足之处
        一 创新点
        二 重点难点
        三 不足之处
第二章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概念和价值
    第一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相关概念
        一 农民
        二 公民
        三 公民意识和农民公民意识
    第二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价值
        一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价值诉求
        二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价值目标
第三章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借鉴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的公民思想
        一 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是马克思主义公民思想的主体
        二 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对立统一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公民思想的前提
        三 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公民思想的核心
        四 人的解放是马克思主义公民思想的目标
    第二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和基本内涵
        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第三节 公民身份理论
        一 古典公民身份理论的产生及其类型
        二 现代公民身份理论及其发展
        三 中西公民教育理论
    第四节 公共领域理论
        一 汉娜·阿伦特的公共领域理论
        二 尤根·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理论
第四章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历史梳理
    第一节 1840年至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萌生期
        一 1840-1911年晚清时期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孕育
        二 1912-1949年民国时期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探索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迂回期
        一 土地改革时期国家指导下农民公民意识初露端倪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民公民意识逐渐扩展
        三 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民公民意识渐趋失衡
    第三节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发展期
        一 农民主体意识的形成
        二 农民民主意识的增强
        三 农民平等意识的确立
第五章 城镇化过程中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现状解析
    第一节 调查样本的选择
    第二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现状分析
        一 我国农民爱国意识现状
        二 我国农民公正意识现状
        三 我国农民自由意识现状
        四 我国农民平等意识现状
        五 我国农民民主意识现状
        六 我国农民法治意识现状
        七 我国农民责任意识现状
        八 我国农民自强意识现状
        九 我国农民友善意识现状
        十 我国农民公共意识现状
        十一 我国农民文明意识现状
        十二 我国农民诚信意识现状
    第三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内容片面
        二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方法单一
        三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环境失衡
        四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路径受阻
        五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主体模糊
第六章 城镇化过程中制约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的因素探究
    第一节 国家层面的制约因素
        一 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
        二 户籍制度的制约
        三 我国三农领域法治建设不完善
    第二节 社会层面的制约因素
        一 我国农村市场经济发展不健全
        二 我国乡村治理结构不合理
        三 我国农村公民社会发展滞后
        四 我国农村公民文化结构失衡
    第三节 个人层面的制约因素
        一 农民受教育程度偏低
        二 农民组织能力较弱
        三 农民家庭社会化功能弱化
第七章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体系的思考
    第一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原则
        一 价值利益诉求与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相结合
        二 优秀传统文化积淀与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相结合
        三 时代精神培育与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相结合
    第二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内容
        一 公共层面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内容
        二 个人层面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内容
    第三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方法
        一 大众传媒育人法
        二 社会活动育人法
        三 社会组织育人法
        四 学校育人法
        五 家庭育人法
    第四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环境
        一 将现代地方环境的建设和历史环境的传承相结合
        二 将生活环境的投入和工作环境的付出相结合
        三 将经济环境的追求和文化教育环境的塑造相结合
        四 将现实环境的可视性和虚拟环境的接受性相结合
    第五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路径
        一 农民参与市场经济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奠定经济基础
        二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奠定政治基础
        三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的完善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奠定社会基础
        四 农村公民文化建设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奠定文化基础
        五 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农民公民意识培育奠定生态文明基础
    第六节 我国农民公民意识的培育主体
        一 国家宏观顶层设计和外在制度保障
        二 社会中观协调网络和内外沟通桥梁
        三 个人微观底层思考和内在生成基础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致谢

(4)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1.1 研究源起
        1.1.1 问题的提出
        1.1.2 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1.2 研究综述
        1.2.1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2 现有研究的不足
    1.3 研究设计与分析进路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路线
    1.4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存在的难点
        1.4.1 研究的创新之处
        1.4.2 研究存在的难点
第二章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理论基础
    2.1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概述
        2.1.1 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内涵
        2.1.2 农民土地权益的基本内容
    2.2 新型城镇化与农民土地权益的关系
    2.3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的基础理论
        2.3.1 法学理论
        2.3.2 经济学理论
第三章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历史沿革
    3.1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梳理
        3.1.1 城镇化起步和快速发展时期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梳理(1949-1957年)
        3.1.2 城镇化不稳定发展时期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梳理(1958-1978年)
        3.1.3 城镇化平稳发展时期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梳理(1979-1999年)
        3.1.4 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梳理(2000-2011年)
        3.1.5 新型城镇化时期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梳理(2012年至今)
    3.2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分析
        3.2.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演变
        3.2.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的演变
        3.2.3 农村征地制度的演变
第四章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现状
    4.1 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行法律保障
        4.1.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行法律制度分析
        4.1.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现行法律制度分析
    4.2 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现状
        4.2.1 农村土地征收的现行法律制度分析
        4.2.2 农地征收中农民土地权益受损的原因分析
第五章 实证分析:基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证考量
    5.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与问题
        5.1.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
        5.1.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问题
    5.2 基于流转阶段差异的风险识别
        5.2.1 流转前:农地“确权不确地”风险
        5.2.2 流转中:农地流转的“非农化”、“非粮化”风险
        5.2.3 流转后:流转违约与农地过度集中的风险
    5.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风险的原因剖析
        5.3.1 经营权主体准入制度不健全
        5.3.2 风险防范措施不到位
        5.3.3 法律规定的矛盾与滞后
第六章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之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完善
    6.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的完善
        6.1.1 农地流转的基础:从政策“三权分置”到法律“三权分设”
        6.1.2 农地流转方式的扩展:抵押和入股的权能复归
        6.1.3 农地流转的主体解困:经营权主体的市场准入
        6.1.4 农地流转的平衡杆:流转价格指导制度
    6.2 建设用地法律制度的完善
        6.2.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创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制度
        6.2.2 宅基地法律制度的完善:宅基地的流转解禁
    6.3 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创新
        6.3.1 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农地流转股权定额保障金制度
        6.3.2 农地流转的风险防范:农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
        6.3.3 农地流转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具体立法选择
第七章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之农地征收法律制度完善
    7.1 土地征收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国际经验借鉴
        7.1.1 土地征收制度的国际经验
        7.1.2 征地补偿制度的国际经验
        7.1.3 各国征地制度与补偿制度的基本特征与启示
    7.2 完善土地征收制度:严格限制征地权行使
        7.2.1 界定土地征收目的范围:合法又合理
        7.2.2 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公正与透明
    7.3 改革征地补偿制度
第八章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配套法律制度完善
    8.1 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制度
    8.2 创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8.3 农地流转信息规制制度
    8.4 多元土地纠纷化解制度
第九章 结语
    9.1 研究结论
    9.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1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调查问卷
附录2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访谈提纲(一)
附录3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访谈提纲(二)
附录4 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与获奖情况
附录5 研究生在读期间参与研究的课题
致谢

(5)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选题背景、目的与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三、研究方法
    四、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基本问题:农业保险财政补贴阐释及制度考证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范畴解析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相关概念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种类划分
        三、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特征描述
        四、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属性解读
    第二节 我国农业保险及财政补贴制度的历史考察
        一、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
        二、财政制度的演变经历
第二章 多维审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经济学分析
        一、农业保险的市场失灵
        二、农业保险的社会福利理论
        三、农业保护理论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伦理学研判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利他思想体现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实质正义追求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社会学考量
        一、风险社会与农业风险
        二、农业保险及财政补贴
    第四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法学思考
        一、“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法视角
        二、公共财政理论的财政法视角
        三、新国际贸易理论的国际经济法视角
第三章 建构引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投保人的权利保障
        一、农业保险投保人生存权保障
        二、农业保险投保人发展权保障
        三、农业保险投保人财产权保障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农业经济安全保障
        一、农业经济安全理论及面临的挑战
        二、财政补贴与农业经济安全的关系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国家粮食安全保障
        一、粮食安全理论及面临的挑战
        二、财政补贴与国家粮食安全的关系
    第四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产业安全保障
        一、产业安全理论及面临的挑战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与产业安全保障
第四章 检讨反思: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现实困境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资金保障困境
        一、农业保险资金需求和供给状况
        二、补贴资金保障困境的原因分析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效率困境
        一、财政效率及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理论
        二、效率困境具体表现及原因分析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公平困境
        一、公平观念与社会规范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公平批判
    第四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监管困境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监管内容
        二、监管困境具体表现及原因分析
第五章 当代发展:国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规制的主要模式
    第一节 国外农业保险补贴法律规制的模式梳理
        一、从自由发展到政府主导模式
        二、提供全方位支持模式
        三、差别化管理模式
        四、国家重点选择性扶持模式
    第二节 国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一、法治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规制的有效路径
        二、制度模式:制约因素与中国选择
第六章 路径选择: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前提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理念
        一、弱者保护理念
        二、公共服务理念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基本原则
        一、收入保障原则
        二、补贴公平原则
        三、补贴效率原则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模式选择
        一、总体模式设计
        二、补贴方式
        三、补贴标准
第七章 制度构建: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困境突破的核心问题
    第一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
        一、主体范围
        二、农业生产范围
        三、风险范围
    第二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保障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
        二、税收法律制度
        三、农业风险基金制度
    第三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效率保障法律制度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二、绩效预算制度
    第四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公平保障法律制度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公平保障的法制现状及评价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公平保障的法律制度设计
    第五节 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监管法律制度
        一、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监管目标
        二、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的监管路径
        三、建立系统的监管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6)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一) 选题背景
        (二) 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一) 国内文献综述
        (二) 国外文献综述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一) 研究方法
        (二) 研究框架
    四、基本概念厘清
        (一) 农民
        (二) 土地
        (三) 财产权
        (四) 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
第一章 农民土地财产权产生之历史考察
    第一节 古希腊罗马时期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孕育
        一、土地私有制的产生与农民权利
        二、土地权利的兴起与农民权利
        三、古希腊罗马时期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特点
    第二节 中世纪农民土地财产权的萌发
        一、日耳曼法制的瓦解与农民土地财产权
        二、中世纪英国土地保有制与农民土地财产权
        三、中世纪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特点
    第三节 近代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流变
        一、近代英国圈地运动与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流变
        二、近代美国西部开发立法中的农民土地财产权
        三、《法国民法典》颁布与物权概念的兴起中的农民土地财产权
        四、近代西方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特点
    第四节 现代西方国家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路径之解析
        一、土地财产权界线清晰与市场流转导向的紧密结合
        二、政府注重农业调控手段的运用与实现
        三、土地发展权等新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
    第五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发展的历史梳理
        一、我国古代农民土地财产权状况考察
        二、我国近现代土地所有制的发展概述
        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考察
第二章 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之基础理论
    第一节 产权权能理论
        一、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
        二、西方经济学界产权权能理论
        三、产权权能理论与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
    第二节 产权效率理论
        一、马克思产权效率理论
        二、西方经济学产权效率理论
        三、产权效率理论与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
    第三节 财产权平等理论
        一、财产权平等是实现人权的基本保障
        二、财产权平等是宪法的基本原则
        三、财产权平等是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四、农民土地财产权的三维平等理论
    第四节 财产权自由行使理论
        一、财产权自由行使之价值
        二、财产权自由行使之理论学说
        三、农民土地财产权自由行使之要素
    第五节 财产权适度限制理论
        一、财产权适度限制之价值
        二、财产权适度限制之理论学说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适度限制
第三章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实践模式
    第一节 成都模式
        一、“双放弃换三保障”模式
        二、“两股一改”模式
        三、“土地银行”模式
        四、模式特点
    第二节 重庆模式
        一、“地票”模式
        二、“股田制公司”模式
        三、模式特点
    第三节 广东模式
        一、股份合作制模式
        二、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模式
        三、“两化一流转”模式
        四、模式特点
    第四节 浙江模式
        一、“两分两换”模式
        二、规模化转包模式
        三、土地信托模式
        四、模式特点
    第五节 实践中具体问题分析
        一、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过程中的农民权益保障
        二、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间的冲突与选择
        三、部分地区农民参与程度低
第四章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之障碍与破解
    第一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体系与属性
        一、我国现有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理论种类
        二、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权能解析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法律属性
    第二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障碍之表征
        一、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功能性弱化
        二、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差异性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身份性色彩浓厚
        四、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流转效率低下
    第三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障碍之原因
        一、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归属不明
        二、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权能缺失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客体差异性
        四、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取得规范缺失
        五、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退出困难
    第四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障碍之破解
        一、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方式创新
        二、充实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内容:未来利益
        三、回归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处分权:流转利益
        四、提高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用效率:利用利益
        五、明晰农民土地财产权的主体地位:归属利益
第五章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的配套制度
    第一节 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登记制度
        一、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确权的现实状况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下农村土地登记的新调适
        三、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登记效力须统一
        四、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登记辐射力的强化
    第二节 我国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一、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基础理论
        二、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均
        三、我国集体土地增值收益与农村土地征收的关系
        四、建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第三节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
        一、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的现状分析
        二、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的法律性质及基本规范
        三、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主体作用发挥
        四、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土地产权市场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博期间学术成果简介

(7)城镇化视域下的迁徙自由权检视——基于农民主体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迁徙自由权的性质辨析
二、农民迁徙自由权的“入宪”博弈
    (一)户籍制度对迁徙自由权的限制
    (二)“农民理性”对迁徙自由权的呼唤
三、确认农民迁徙自由权的政治意义
    (一)保障“农民人权”的制度基础
    (二)发展“民主政治”的必然选择
    (三)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
四、结语

(8)为农民喊话的现实情怀(论文提纲范文)

为“三农”研究开辟新视野
发现“真问题”源于深入实践
做有价值关怀的学问

(9)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源起、评估及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Executive Summary
绪论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一) 选题原因与问题的提出
        (二) 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 国外研究综述
        (二) 国内研究综述
        (三) 国内文献综述评析
    三、主要研究概念的确定与阐析
        (一) 农民土地权益
        (二) 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
        (三) 公共政策分析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一) 研究方法
        (二) 研究内容
        (三) 研究框架
    五、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
        (一) 本文的创新点
        (二) 本文的不足
第一章 我国农村土地政策的演进与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分析
    一、农村土地政策的演进
        (一) 土地改革时期
        (二) 土地集体化时期
        (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
        (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发展时期
    二、农民土地权益的嬗变
        (一) 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民权益
        (二) 土地集体化时期的农民权益
        (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初期的农民权益
        (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善时期的农民权益
    三、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的绩效检验
        (一) 模型设计说明
        (二) 数据分析
        (三) 政策启示
    四、本章小结
第二章 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中的突出问题分析
    一、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在问题构建方面存在的问题——基于约翰·金登模型
        (一) 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需要重新审视并构建
        (二) 农村宅基地流转配置问题亟待进入政策议程
    二、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在制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与农民土地权益
        (二) 征地目的笼统性与农民土地权益
        (三) 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与农民土地权益
        (四) “土地不得调整”政策与农民土地权益
        (五) 严禁宅基地流转政策与农民土地权益
    三、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在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 补偿分配政策执行的“主观偏差”——基于博弈模型
        (二) 征地过程中的“象征执行”——基于互适模型
        (三) 农地流转执行偏差——基于公共选择理论
    四、本章小结
第三章 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的政策归因分析
    一、城乡二元体制是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的前提性原因
        (一) 城乡土地权利二元化
        (二) 政府征地的垄断地位
        (三) 农村土地要素流动受限
    二、财政分税制是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的核心性原因
        (一) 分税制下地方财政面临压力
        (二) 地方财政压力下土地被滥征
        (三) 分税制与农民土地权益的内在逻辑分析
    三、二元户籍制度是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的基础性原因
        (一) 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的交互性
        (二) 二元户籍制度产生的缘由
        (三) 二元户籍制度制约农村土地投资发展功能的凸显
    四、农民自身能力是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的关键性原因
        (一) 农民整体人力资本不高
        (二) 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
        (三) 农民“小农”意识较强
        (四) 城乡二元教育体制是农民群体能力欠缺的直接原因
    五、本章小结
第四章 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一、国外土地征用政策
        (一) 典型国家的土地征用政策
        (二) 典型国家土地征用政策的启示与借鉴
    二、国外土地流转经验
        (一) 典型国家的土地流转经验
        (二) 典型国家土地流转的启示与借鉴
    三、国外农地制度改革
        (一) 典型国家农地制度改革经验
        (二) 典型国家农地制度改革的启示与借鉴
    六、本章小结
第五章 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的优化
    一、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构建的优化
        (一) 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二) 构建以问题为中心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分析过程
        (三) 提高政策制定者的素质
    二、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制定的优化
        (一) 提高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的质量
        (二) 完善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
        (三) 加强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的配套
    三、农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执行的优化
        (一) 加强征地过程的透明度,健全征地监督机制
        (二)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
        (三) 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
        (四) 提高政策相关主体的综合素质
    四、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10)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本文研究的意义及目的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研究现状述评
    (一) 研究现状综述
    (二) 现有研究的特点及不足
三、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逻辑架构
    (一) 本文的研究方法
    (二) 本文的逻辑架构
四、 关于本文的几点说明 第一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形成与确立
一、 土地改革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民家庭经营的延续和转变
    (二) 土地私有基础上的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萌芽——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初步兴起
二、 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 农业合作化: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纵深发展
    (二)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集体统一经营的确立——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三) 农业生产合作社统一经营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式微
三、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 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二) 人民公社体制的整顿与调整——从单一公社所有制到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
    (三) 人民公社体制下农民家庭经营的进一步式微
四、 人民公社体制解体与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一)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兴起与人民公社体制的解体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 第二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及现存法律问题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的制度变迁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表述的演变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变迁
    (三) 农村统一经营制度的变迁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现存法律问题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表述所存在的问题
    (二)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三)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总体分析
一、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内涵的重新认知与界定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内涵解读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的内涵拓展
    (三)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界定
二、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改革与完善的基本准则
    (一) 在尊重农民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协调农民权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
    (二) 在坚持市场化导向改革的基础上协调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
    (三) 在重视法治的保障作用的基础上协调法治保障与政策导向的关系
三、 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法律运行机制的总体完善思路
    (一) 关于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二) 关于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思路 第四章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农村土地承包期法律制度的完善
    (二) 农村承包地调整法律制度的完善
    (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法律制度的完善
二、 关于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法律制度的健全
    (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许可及其适当限制
    (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限制的适当放宽
三、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的基本立法
    (二) 统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机构
    (三) 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及登记的法律效力
    (四)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及登记程序
    (五)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制度 第五章 农村统一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适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专门和基本法律
    (二) 重新认识和清晰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三) 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人)地位
二、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
    (一) 拓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态法定化立法
    (二) 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立法及相关法律制度
三、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 合理引导和规范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经营的形式和范围
    (二) 建立健全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法制化实施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四、给农民以宪法关怀(论文参考文献)

  • [1]乡村振兴战略在广西容县的实践研究[D]. 梁东连. 南宁师范大学, 2019(01)
  • [2]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农民政治认同问题研究[D]. 万海玲. 西北工业大学, 2017(02)
  • [3]我国农民公民意识培育研究[D]. 孙可敬. 郑州大学, 2016(03)
  • [4]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法律制度研究[D]. 杨莲芳. 华中农业大学, 2016(05)
  • [5]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法律制度研究[D]. 刘小红. 西南政法大学, 2016(01)
  • [6]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实现研究[D]. 朱颂. 南京大学, 2015(10)
  • [7]城镇化视域下的迁徙自由权检视——基于农民主体的分析[J]. 朱全宝,吴传毅. 理论与改革, 2013(06)
  • [8]为农民喊话的现实情怀[J]. 冯威. 出版人, 2013(06)
  • [9]我国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政策:源起、评估及优化[D]. 韦彩玲. 华中师范大学, 2013(04)
  • [10]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法律制度完善研究[D]. 谭贵华. 西南政法大学, 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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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民的宪法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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