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会要做企业的代言人(论文文献综述)
刘力[1](2020)在《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民营经济有如雨后春笋、春起之苗般迅速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特点鲜明,有与公有制经济互补、配置资源效率高、创新应用能力强等特点,已逐步发展成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创新的重要主体、解决公民就业和国家税收的重要渠道。与机遇共存的是挑战,除了通过“动能转换”等途径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外,民营经济还需要政府提供政策资金支持、改善营商环境等,来解决民营经济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具有统战性质的商会和群团组织,工商联在政府和民营企业间架起了沟通、互促的桥梁。在我国民营经济突飞猛进的现实情况下,如何更加有效地在政府与市场之间建立良性双向关系,发挥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毫无疑问地是工商联进一步发挥作用、提高影响力的工作方向。本文将工商联定位为既代表国家利益又受社会和民营企业委托的的非政府组织,在“双重代理”的视角下,以公共治理理论和第三部门理论作为研究理论基础,从研究工商联作用定位和优势入手,研究济南市工商联作为“双重NGO”,在发挥协调性功能、有效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参政议政,发挥推动性功能、有效提供政策资金法律等服务,发挥补充性功能、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发挥自治性功能、强化组织基础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在此基础上,深入归纳济南市工商联存在的,作为社会资源载体社会联系弱化、作为政府助手发挥作用方式单一、作为公共服务机构专业化人才不足等问题,从法定职能界限模糊、官办非政府组织的局限性、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合作机制不健全、工作运行机制不够科学规范等方面分析制约因素,从推进体制改革、加强思想引导、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靶向施策。
刘志永[2](2020)在《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改革开放史就是一部具有鲜明转型期特征的“企业家”发展史。肇始于“农民企业家”的改革开放历程,在证明“企业家”之于中国经济增长的“国王”的同时,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复杂性也昭示了中国的特殊性——肯定“企业家”作用时并不能忽视政府及其官员作用。至少在地区层面上,单纯从企业家角度根本无法解释“中国奇迹”中地区发展不均衡突出的现象。地区间不均衡原因,站在现实而非理论的角度,与其说是企业家及其精神的禀赋差异,不如说是地方政府与企业家的“耦合”差异所致。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逐步迈入工业化的后期阶段,转型期所固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重转型叠加而来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处理理论上“政府与市场”及其表现在实践上“官员企业家与市场企业家”关系成为了中国在改革“深水区”时期必须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囿于研究范式,把市场经济看作是抽象的一般的西方经济学显然无法回答这些问题。同时,中国转型期的复杂性为经济学意义上的“政府与市场”关系提供了一个不一样的研究素材。不同于西方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把市场经济置于特定社会历史中来进行分析。基于中国特色治理结构和社会主义初级历史阶段,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也由此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在实践层面上特别在地区层面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实践上还不尽清晰,这不仅关系着地区间能否实现均衡发展,更关系着中国经济能否继续前行等重大问题。理论来自于实践又高于实践。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对地区改革实践的观察,本文采用演绎归纳、历史研究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在借鉴主流经济学优秀成果的同时,沿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对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企业家和政府及其官员进行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转型背景下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双主体”理论框架,分析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中的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博弈关系,以及“双主体”耦合机制与地区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政策及建议。中国“企业家”发展中交织着无处不在的政府“烙印”。循着中国改革脉络,发现实践中政府与企业家关系绝不仅仅是经济关系使然,而是中国治理体系和初级阶段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交织关系在改革中的延展,其复杂关系主要在于渐进式改革进程中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有了“准市场主体”的地位。在本文提出“社会网络人”假设下,地方官员如同企业家在市场经济中谋取利益一样,为了获取其政治利益和财务利益而具有了“企业家”的属性,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进而和市场企业家一起推动着地区市场化进程和经济增长。“双主体”机制是转型期间地区经济增长中的必然选择。实践表明,在宏观层面上肯定企业家是中国经济增长“主体”的同时,政府及其官员在地区层面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主体”作用。不同于其他相关文献的地方官员“为了增长而竞争”逻辑,本文认为在政治治理体系、地区禀赋结构和“社会网络人”约束下的地方官员的“为了竞争而增长”是“双主体”机制的现实基石。政府(官员)和企业家“耦合”决定着地区经济增长。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速度、绩效和可持续增长等取决于两者的“耦合度”,而且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不同致使着“双主体”耦合及其形式具有较大的差异性。以地方政府在“耦合”中行为迥异的温州政府和苏南政府为典型性样本和地区科技创新系统动态演化博弈模型,证实了“双主体”模式的有效性以及地方政府在其中的“能动性”作用。同时,本文从中央层面“把激励做对”来保证地方官员“做对的事情”的纵向机制和通过“中间组织”规制地方政府“做对的事情”和“防止做坏事”的横向机制上,提出了“双主体”稳定运行的激励约束机制。“双主体”耦合是一个动态演进过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文化禀赋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相容,政府与市场(官员与企业家)形成各自行为上的充分自觉,催生出遏制政府随意干涉市场或者“越界”的市场力量和克服市场失灵等的规制力量,该模式最终会朝着“政府公共服务性引导+企业家主导型经济”的耦合方式演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地区间禀赋结构及其演化的不同会导致地区间在朝着最终模式演进的速度、路径等存在差异,但无论如何,政府的“主体”地位不会消失,转变的只是政府职能——“因时因势因地”与企业家耦合的“能动性”行为。“双主体”下“政府与市场”边界是多维性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涵不完全在于政府的“大小”或者“强弱”,也不是空泛的“有为”“无为”,更不是僵化的“谁主谁次”“谁动谁从”,而是政府(官员)与市场企业家的“因时因势因地”的动态耦合。因此,地区层面上的政府与市场“边界”是一个动态性多维度的意涵,包含着文化维度下“亲清”政商关系和制度维度下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企关系等在内的边界。实现地区经济增长是地区层面“双主体”架构的目的。在“双主体”下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地区企业家两个维度入手,提出了通过“双主体”耦合实现地区可持续增长的政策及建议。一是政府直接介入地区经济活动的产业政策,认为以“中央定规划、部委出政策、地方来执行、事后看绩效”为特征的“多层级”产业政策体制在工业化起步和成长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进入创新引领阶段时其不适应性凸显,建议在发展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从“多层级”向“两层级”体制转变;同时,从地方官员的视角提出了地区产业政策有效性的程序化、组织化和法治化等的边界。二是地方政府间接介入地区经济的企业家政策,在前述分析企业家发挥作用需要的“硬环境”和“软环境”的基础上,从宏观层面的产权保护、市场化进程、政府行为法治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制度,中观层面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微观层面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及文化层面的“亲清”政商关系、“友好”社会环境和“有效”诚信体系等方面,提出一些具体的政策及建议,以期实现“双主体”下的良好契合关系,进而实现地区的可持续经济增长。
蒋捷媛[3](2020)在《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文中认为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受益者,外资企业在我国的投资领域逐渐扩大、投资金额不断增加、投资方式持续创新,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格局,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和贸易水平提高做出重要贡献。随着影响力的多方面上升,外资企业逐步形成了自己特殊的政治经济影响。一方面,外资企业通过正当方式进行利益表达和参与政治生活是我国政治民主化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实现政策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另一方面,外资企业作为特殊利益集团可能扭曲和阻挠我国市场化进程,影响政府公共权力功能的发挥,加剧社会的不平等,甚至导致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这损害了我国的政策效应。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直接受益者,外资企业是否同时推动了我国对外经济制度的变迁?对我国开放政策产生何种影响?中国政府应该如何正确认识外资企业在中国改革开放中的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因此,研究转型时期外资企业在中国对外经济政策过程中的作用与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价值。根据利益集团定义“具有共同利益、组织化结构、形成政治压力”的三大组成要素,在华外资企业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利益集团。本文采用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从“制度——政策——利益集团”的三维分析范式出发,梳理政府的决策过程、利益集团行为逻辑和行动结果,总结并构建了利益集团影响公共政策决策的理论范式与分析框架。在保护待售模型的基础上,本文尝试引入外资企业因素,建立了外资利益集团影响政府决策的一般性模型。鉴于中国政治体制的特殊性和我国对外经济政策决策过程的内生特性,需要进一步探讨用利益集团经典理论分析我国对外经济政策决策的适用性,确定利益集团在我国对外经济决策体系和宏观政治架构中的位置。不同于西方代议制国家,中国的政治决策体系结构较为复杂,外资企业作为重要的利益集团在决策体系中的位置并不稳定,发挥影响的路径和方式较为隐蔽,外资企业拥有的资源要素和面对的外部条件决定了其在对外经济政策过程博弈能力的强弱。本文回顾了外资企业的在华发展历程,根据在华外资企业拥有的资源禀赋和行为策略建立了外资企业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总体机制和分析框架。外资企业的影响路径分为集体行动和个体行动。集体行动有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两种路径。直接干预路径通过干预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过程。由于我国不允许公开游说且政府的防御性较强,外资企业直接对我国对外经济政策产生的影响并不大,多是利用我国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利益表达渠道来传递诉求,通过《企业所得税法》制定过程的案例可窥一二。间接干预路径是外资企业游说母国政府在谈判和磋商中对中国政府施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华美国企业主要通过(1)向美国政府提交报告、(2)院外游说、(3)非正式会晤等政策工具使美国政府和美国企业界了解中国的实际情况和在华企业的经营困境;第二阶段,美国政府通过多边对话、双边对话和单边行动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从而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决策。这种方式对外资企业改善在华营商环境起到重要作用,政府采购与自主创新脱钩的案例正是外资企业努力的成果之一。两者共同作用,形成了外资企业集体行动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的重要机制。个体行动是从微观层面出发,分析外商投资企业作为个体进行的游说活动。外资企业个体行动几乎无法改变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以及国家战略方针,但由于央地分权制度、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等原因,外资企业可能对我国地方外资政策产生影响。本文建立合作博弈模型,研究地方政府与外资企业之间的互动关系,得出结论:外企的寻租活动投入越高,则当地政府提供的补贴越高。之后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的外资企业数据,用聚类稳健标准误下的混合回归方法对面板数据进行计量检验,计量结果显示外资企业的寻租投入对政府补贴的影响十分显着,进一步验证了外资企业对我国对外经济政策尤其是地方外资补贴政策存在影响。针对外资企业影响我国政策的行为逻辑和策略方法,本研究从对外经济政策酝酿过程、制定过程和执行过程提供规范外资企业影响行为的思路,从而保障我国政策制定过程健康有序的开展,为我国对外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本文采用政治经济学的分析方法,重点聚焦于外资企业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路径的分析,从在华外资企业集体行动和个体行动两个角度,研究其政治干预方式和游说机制,并通过“两税合一”、政府采购等案例分析和实证检验,得出外资企业影响我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方式和结果,外资企业的进入使我国的开放程度提高。
楼鑫鑫[4](2020)在《地方政府与异地商会的策略性合作路径研究 ——基于在杭异地商会的调研》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几年,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经济的开放度不仅快速提升,城市治理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也越来越高。而随着地方政府简政放权的不断深入,异地商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两者逐渐建立了合作伙伴关系。但是在实践中,异地商会与地方政府的合作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异地商会与地方政府合作密切且效益高;而有一部分商会合作积极性低,与政府关系表现疏离,开展合作少;甚至存在较多商会没有与政府合作意愿及合作失败。然而,异地商会的特性及其与地方政府的已有合作实践已经证实两者的合作能够有效解决城市治理难题,取得良好治理绩效。因此,本文主要关注的是构建异地商会与地方政府合作关系的路径。本研究在明确异地商会的特点与功能的基础上,从政策变迁角度探讨了我国地方政府与异地商会的关系,发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商会关系发展呈现出“规范控制—指导监管—互惠合作”的阶段性特征,而异地商会的发展也经历了“不鼓励发展——夹缝中发展——扩张式发展”几个阶段,并指出目前我国异地商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合作共赢的一种趋势。在此基础上,通过对杭州市异地商会与地方政府合作行为的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发现异地商会内部治理能力是促进地方政府与异地商会合作行为发生的最核心要素。研究认为两者合作的形成是众多变量的组合效用,提炼出“资源支持型”、“整体赋能型”、“内生发展型”三条不同特征的合作模式,并针对每种模式提出了具体的合作策略。
王崇杰[5](2019)在《地缘商会的双向嵌入性运作机制研究 ——基于组织生命力分析框架》文中研究表明本研究在嵌入理论的基础上提出组织生命力概念并构建了一个分析框架,发现了地缘商会的“双重嵌入”特性,探索了其运作中的多元“双向嵌入”机制。地缘商会因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家聚合体,并具备地缘乡情、工商从业人士、自发形成、无行业及规模限制、自主治理、涉及两地域等特质,而成为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并以服务会员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辅助政府治理为三大核心功能,因此暗含着其发展嵌入到经济、社会与国家(政治)的互动场景之中。而官方称之为“异地商会”,内含其嵌入的空间是双重的,既有乡籍地的深刻社会底蕴支撑,又有所在地的现实环境约束,既受到两个空间中社会关系的深刻影响,也产生反向影响。本文称之为地缘商会的“双重嵌入性”。从运作的角度看,地缘商会双重嵌入的目的是汲取人力、文化、货币、信息、政治和社会等资源以实现三大功能。其中作为地缘商会运作主体与关键资源的人力,尤其是会长和秘书长等核心领导者,基于其它资源的支撑在与市场、政府和社会的互动中形成了多元“双向嵌入”特性。即其一,领导者以文化符号的身份嵌入到地缘商会这一社会组织中,同时商会又通过领导者对这些文化内涵加以利用,形成了社会(文化符号)与市场的双向嵌入和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双向嵌入:其二,核心领导者往往兼具政治身份,以国家代表的身份将相关党政方针政策嵌入到商会的运作当中。同时,作为商会的热心组织者、管理者、社会知名人士,他们又以社会(组织)的符号嵌入到政治体系中寻求各种资源和利益保障,形成了社会(组织)与政治的双向嵌入。地缘商会利用双重嵌入汲取的资源开拓出经济、社会、政治(政策)三大活动空间,同时也形成了在市场竞争、公益慈善和政策红利三类夹缝中生长的状态。这种状态决定了地缘商会多元双向嵌入式运作的内在动力和发展路径。以组织的形态寻求资源共享、抱团发展,并通过架起桥梁、链接政府与市场,从而弥补市场与国家对民营企业家群体生存发展所造成的裂缝,构成了地缘商会双向嵌入式发展的内在动力。民营中小微企业的规模限制及撬动资源能力的劣势凸显了其亟待保护性的制度性公共产品供给。而我国转型期经济结构亟待调整、政治形势变迁导致商会链接政府寻求公共服务无效的双重压力,致使部分地缘商会发展的内生动力产生根本性动摇,成为其“脱嵌”的内部动因。通常情况下,地缘商会均经历资源堆积的功能理想化时期,资源摩擦的功能定位期,资源调适与功能稳定期。从而大致呈现三种发展类型:良性的双向嵌入式可持续发展、异化的脱嵌式发展、滞化的不温不火型发展,各自发展路径迥异。良性发展状态下的地缘商会探索出了规模化、乡土精神内化、制度化、品牌化、专业化的成长路径,并形成一种资源与功能的自洽机制,即:双重嵌入、聚合资源——学习、探索、修正——完善文化、创新理念——切中痛点、认真践行——塑造品牌、获得认可——回哺资源——生命力旺盛。而异化的地缘商会因超越常规商会范畴、非规范化管理、服务欠缺、链接政府失效等走向“脱嵌”之路。原因在于其组织资源与功能之间的自悖机制,即:文化拓展与精神支撑相悖,人力错位与动员机制相悖,总体指导思想和影响力与外部政治经济环境相悖。滞化的不温不火型地缘商会如果有核心领导者大力投入和积极协调,则可能走向第一种类型,反之必然走向衰亡。本研究中的相关经验和教训,可以提供以下一些启示:从地缘商会发展的角度,第一,应认真反思自己的发展史,积极寻求改变和规模化,从而形成更为坚固和强大的支撑力量;第二,须认清地缘商会存在的根基在于乡籍文化与组织文化的支撑;第三,牢记地缘商会的使命是服务会员企业、社会和政府;第四,做好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第五,认清自己发展中的问题,增强自我调整能力。从政府治理社会的视角来看,国家一直通过特定途径嵌入到地缘商会当中,以保证自身基本路线得到维护和践行。地缘商会也应顺势嵌入到国家当中,以充分汲取各种资源,在实现自身目标的同时力争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充当地方政府的帮手。但切忌成为官商勾结的平台,形成个别人的利益交换工具。本文探讨了“双重嵌入”概念对类似于地缘商会的中国特定类型社会组织如同乡会、同学会、校友会、战友会及特殊的校友型地缘商会等的适用性问题。它们共同的特点均是作为组织嵌入到两个特定的地域(地点),从而受到两地社会关系的影响,并至少涉及国家——组织(商会中内含市场)——社会的互动问题。地缘商会运作中的多元双向嵌入性与其它社会组织的双向嵌入性在互动关系层面明显增加了市场环节,更复杂也更值得深入研究。本研究基于嵌入性的“可分析策略”构建了组织生命力分析框架,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对组织生态理论进行了细化,突出资源与功能的契合过程,是本文可能的理论贡献。
吴雪[6](2018)在《云南省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执行研究》文中提出“走出去”战略,是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进程中,云南有着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云南省工商联作为商会组织,从2006年就开始参与了“走出去”战略,在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的进程中,起到了民间外交、桥梁纽带、组织协调、磋商对话、维权保利等重要作用。但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会组织,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执行是否有效,不仅取决于执行者本身,还与政府对工商联的重视和支持力度,民营企业对“走出去”的参与程度有关。目前,云南省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执行中存在着资金项目的困难、服务意识的缺乏和管理的落后等问题。分析其原因,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两个方面。内部因素是工商联二元复合身份和自身能力缺陷,外部因素是法律没有对工商联的地位进行明确,政府对工商联支持度不够,民营企业对工商联认同感、归属感不强。在我国经济社会和全球化发展的新形势下,云南省工商联应当发挥好商会组织的优势作用,加快商会组织立法,争取政府简政放权,明确“走出去”主体地位。在内部建设中要增强提供俱乐部产品的能力,扩展商会外延,建立大企业、大项目支持系统;人力资源支持系统和民间争端解决机制,探索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新模式,树立我省民营企业“走出去”和对外开放新形象。
梁长来[7](2017)在《合纵连横:1920年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中的官商博弈》文中认为税制改革是上层建筑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质上属于利益再分配的过程,必将触动到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招致多方利益集团围绕税制改革进行博弈。作为理性的博弈参与人,各方利益集团会遵守既定的博弈战略,根据对方的行动策略来调整己方的行动,最终实现均衡的博弈结果。博弈论作为研究具有竞争关系的主体之间互动行为的研究方法,在微观历史事件研究中能够清晰刻画博弈主体的理性决策和行动。所得税起源于英国,因其针对纳税人纯所得征收、征收公平、符合“量能负税”原则而被举世称赞。所得税被我国人民认识、了解和推崇,始于晚清时期,政府议筹所得税的时间应该不晚于1906年,正式筹办时间不晚于1910年。中华民国北洋政府于1915年、1918年和1920年三次筹办所得税,虽然曾短暂成功开征官吏薪俸所得税,但终因各方激烈反对而筹办失败。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经过多年筹办,最终于1937年1月1日成功开征所得税。中国所得税漫长而曲折的筹办过程,受社会生产力水平、统治阶级性质、民众思想基础以及特定社会背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从这曲折的筹办过程中,撷取1920年筹办中的一个微观历史事件,运用博弈论方法对其开展深入研究,能够有效寻找到曲折性的微观基础——理性参与人的行为决策。而这个微观基础,是以往中国所得税史研究中常常被忽略的。这是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所在。对中国所得税史现有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发现有两个研究领域被疏漏了:一个是对微观历史事件的研究;另一个是对微观主体的研究。本文在对1920年北洋政府筹办所得税中的官商博弈事件进行归纳梳理的基础上,借助于信息递增的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对北洋政府和商会两个理性博弈参与人的互动行为进行深入研究,重点挖掘双方博弈过程中的策略和行动,寻找出实现博弈均衡的动态路径及其可行策略。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通过对筹办所得税过程中的这个微观历史事件进行深入分析,找到决定筹办过程曲折性的微观基础,见微显着,以小博大,发现税制改革博弈中的普遍规律和特殊规律,为我国当前税制改革提供经验借鉴,是本文的主要研究思路。1920年9月15日,北洋政府颁布大总统令,宣布筹办所得税,拟于1921年1月1日起征。随后,北洋政府财政部以部令形式颁布《所得税征收范围》、《所得税征收先后税目》、《所得税条例施行细则》、《所得税征收规则》、《所得税储拨章程》等一系列征收规定。然而,这次筹办却遭到了各地商会的群起反对,最终演化成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对所得税的运动。在北洋政府和商会的这次博弈中,商会主要基于以下理由反对政府开征所得税。(1)北洋政府未经国会授权而开征所得税,违反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属于非法征税,商民有权反对这种非法行为。(2)军费支出约占国家每年财政支出的80%,是造成财政困难的根本原因。政府不裁兵节流,而意图开征新税搜刮民脂供军阀穷兵黩武,商民有权反对开征所得税。(3)军阀割据,内战不止,百姓深受荼毒,商业凋敝;厘金、常关等恶税不裁,商民税收负担沉重。政府不思保护商民权利,商民有权不纳新税。(4)国家尚未推行新式记账法、精确调查法,征收规则不够完善,容易造成富人隐匿或瞒报财产,不能公平征税。开征所得税的时机尚未成熟,技术条件尚不具备。(5)政府血腥镇压爱国学生,军阀解散学校将教育经费充作军费,现反以筹措教育经费之名而开征所得税,商民有权质疑其征税的真正目的。政府公信力低下,民国三年发行的内债早已到还本日期,但至今未还,政府各项承诺不可信。商会的博弈策略包括:(1)合纵策略。各地商会与各省议会等建立起广泛的反对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的联盟,极大地削弱了北洋政府的民意基础。(2)釜底抽薪策略。以北洋政府违反“约法”为由,从根本上否定政府开征所得税的合法性。(3)孤立策略。公布庞大军费支出是财政困窘的“元凶”,而庞大军费换来的是军阀割据、内战不止,鱼肉商民、商业凋敝,残害爱国学生、挪用教育经费,以此唤起民众情感共鸣与支持,尽最大可能地孤立北洋政府。(4)捆绑策略。将裁撤厘金、常关税等恶税与承认所得税捆绑在一起,以政府裁厘作为换取商民承认所得税的前提条件,置北洋政府于两难选择。(5)不合作策略。公开号召商民不与政府合作,拒绝配合各地财政厅的所得调查工作与查账工作。(6)威胁策略。吉林省议会、总商会以停止向中央政府解款为威胁,要挟北洋政府取消开征所得税决定;江西总商会则以举行全省商民大游行为威胁,要求江西省政府和督军反对中央政府开征所得税。北洋政府的博弈策略包括:(1)连横策略。北洋政府与各省军民长官、财政厅、京师教育界等建立起支持征税联盟。(2)激励策略。北洋政府在征税通令中承诺对能筹得大宗税款的省份进行奖励,激励各省及其财政厅尽心筹办所得税。(3)怀柔策略。试图借助宣传、解释、游说等手段,说服各地商会主动撤销反对征税的主张。(4)信号传递策略。通过不断制订与完善征税文件,向反对方传递政府坚决开征所得税的决心。(5)承诺策略。通过制订《所得税保管支用监督办法》及《金库经理所得税章程》等文件,北洋政府向商民承诺所得税款专用于教育经费和实业经费,绝不挪作他用。(6)让步策略。北洋政府在强烈反对的压力之下,宣布推迟三个月开征所得税,试图通过让步和延缓时间来减少反对的阻力。(7)榜样策略。北洋政府先从政府官吏薪俸入手开征所得税,意在树立政府公平征税的良好形象,消除征税易让官吏中饱私囊的质疑。“合纵连横”是本次博弈事件的重要特征。各地商会之间、商会与省议会之间、商会与北洋政府之间、各省议会与北洋政府之间均存在着博弈。在此次博弈事件中,各方能够形成反对所得税的合纵联盟和支持所得税的连横联盟,实质上也是不同利益团体进行博弈的结果。北洋政府践踏约法、穷兵黩武、屡卖国权、鱼肉商民、毫无信用的种种恶行,以及商会与各省议会步步切中政府要害的反击,使得本次筹办所得税最终失败。战略是博弈参与人的行动规则,它决定了参与人在什么时候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社会背景及政治现实构成了本次博弈事件的重要博弈规则。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民智开化。自晚清开始的向西方学习及西学东渐运动,让越来越多开明士绅更加重视民主、立宪和民权意识,西方财税思想的传播让民族资产阶级有了一定的税权意识。(2)军阀割据和无休止的内战严重削弱中央政府权威,造成“弱干强枝”局面。北洋政府与地方军阀的矛盾,为商会和各省议会建立反中央政府开征所得税联盟提供了机遇和空间。(3)北洋政府践踏约法,屡次解散国会,致使立法权缺位,无法让政府征税文件取得法律地位,最终自酿苦果,被商会冠以“非法征税”标签,遭受致命一击。(4)帝国主义列强纷纷在各地扶持利益代言人,划分势力范围,是军阀割据的一个重要原因,客观上为商会反对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提供了一定的空间。(5)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性质,决定了代表地主阶级和封建买办阶层利益的北洋政府,始终成为新兴资产阶级斗争的对象。商会反对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实质上也是民族资产阶级争取政治权利的一种斗争形式。博弈论中经典的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强调的是博弈参与人没有充分掌握对手的信息,或者双方掌握的信息不对称。本次官商博弈事件属于不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但又有自己的特点。北洋政府和商会在有限次的重复博弈中,不断获得对手的信息情况,直至接近完全信息状态。前期重复博弈下的信息递增,最终促使不完全信息博弈在最后一阶段转化成了完全信息博弈,尽管如此,前期的重复博弈仍旧是不可逆的。这是信息递增下的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的核心精髓。除了博弈双方参与人外,该模型中还存在着一个虚拟参与人“自然”,“自然”可以被理解为参与主体之外的一切外生要素的组合。“自然”是近乎万能的裁判,它通过倾听双方参与人的陈述理由,比较双方参与人的博弈策略,来近乎完美地决定每一位参与人在本阶段获得成功的几率。正在做行动决策的参与人能感知“自然”在本阶段赋予自己的成功几率,也能观察其他参与人在本阶段之前的行动,但不能感知其他参与人在本阶段及其以后的成功几率。博弈双方是借助于“自然”把自己的博弈策略介入到模型中的。一方参与人若想获得“自然”的青睐,让“自然”赋予自己一个较高的成功概率,他不仅必须为自己本阶段的行动决策找到客观可靠的理由,还必须能够有效反击对手的博弈策略。由于存在不完全信息的假设,前几阶段中正在做决策的参与人,是无法准确预测到下阶段对手的反对理由和策略的。理解博弈双方的策略是如何在模型中发生作用的,是理解本模型的关键所在。在博弈的每一阶段,做决策的参与人都要考虑自己的选择所能带来的期望效用水平,选择对较高的期望效用水平是参与人的理性所在。经过前三个阶段的博弈,北洋政府与商会都掌握了比较充足的博弈信息,使得最后一阶段博弈成为完全信息博弈。最后一阶段博弈中,北洋政府对征税和不征税两项可供选择方案所带来的期望效用水平十分清楚:(1)若选择坚持征税,期望效用水平为-1;(2)所选择不征税,期望效用水平为0。理性的政府自然选择放弃开征所得税,博弈结束,北洋政府筹办所得税宣告失败。商会反对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并为此与政府展开博弈,这是北洋政府本次筹办所得税失败的表象与直接原因。北洋政府筹办所得税失败的深层次原因包括:(1)开征所得税的思想基础与民意基础不成熟;(2)开征所得税的时机不成熟;(3)开征所得税的技术条件还不具备;(4)开征所得税的政治条件还不具备。这些根本原因借助于商会的反对理由及其行动展现在本次博弈活动中,同时它们也决定了商会的博弈策略与博弈行为。北洋政府与商会的博弈,给我国当前税制改革提供了以下几方面的启示:(1)税制改革不能忽视经济社会发展现实。北洋政府未能成功开征所得税,由其所在时代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他社会现实所决定。而我国当前的税制改革也是因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而产生的,是为了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而进行的上层建筑变革。(2)凝聚改革共识能够有效减少改革阻力。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和快速发展,使得1994年的“分税制”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多数人已经形成了关于税制改革目标和必要性的共识,但对改革的路径和步骤还有分歧。(3)维护中央政府权威是改革成功的政治保障,高权威的中央政府可以通过惩戒暗示方式威慑拒不执行改革的集团和地方政府,保证改革被顺利推进。(4)依法推进税制改革非常必要。税收法律法规的变革是税收制度变革的前提和基础。依法推进税制改革可以有效保障改革进程中大多数人利益不受损失。(5)推进税制改革必须讲究方法和策略。合理的方法和策略,不仅可以消除改革中的大多数阻力,还可以缩短改革进程,让大多数人尽早分享到改革红利。(6)建立畅通的利益诉求机制,让各方利益集团在国家许可的机制下进行有序博弈,可以减少税制改革博弈带来的风险。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包括:(1)史料收集仍不够丰富。1906年清政府筹办所得税和各地商会关于本次博弈事件的更多史料,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2)史料观点辨认难度较大。文中采用的一些史料是当时学者、官吏及史学家的日记、文章及论着,难免会带有主人公的主观价值判断,对辨析史料的客观性带来一定的难度,需要进一步判断这些史料的客观性。(3)模型构建过于简化。尤其是对虚拟参与人“自然”如何通过比较双方博弈策略,赋予当事人成功几率的机制研究不够清晰透彻。希望后续研究中能够将博弈论与量化分析有机融合,更好地从微观基础上揭示出所得税筹办过程的曲折性。
朱子静[8](2017)在《董时进农民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首先阐述了近代中国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董时进如何与农民问题发生关联。近代中国农民面临人地关系的日趋紧张,贫穷落后问题突出;农民在政治上力量弱小,而晚清时出现的农会未能担负起维护其日常利益的实际代言人;不仅如此,生存环境的恶化,包括自然灾荒以及动荡不安的时局,都严重威胁着农民的日常生活。董时进作为“农之子”,一方面受到祖辈善于经营农业的家庭环境的熏陶,另一方面天然地对农业发生兴趣,而近代中国农民面临的经济上的贫困和政治力量的弱小,进而无法维护自身利益的困境,势必会激起他的一系列思考。董时进初涉农民问题的时机,正是1920年代前后中国思想界展开的关于“工农立国”的辩论。作为“农国论”的主要辩手,董时进在这一时期提出了指导其一生思想的“大农国”理论。毫无疑问,如何破解近代中国农民的贫穷是其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通过“无时无地”的思考、观察、体验,他认为“人多地少”是制约农民贫穷的主要瓶颈。为打破这一制约瓶颈,他在1934年至1937年年底,担负江西农业院政务工作的同时,不断发表关于江西地区农业政策的文章,试图唤起人们改变单一的农业种植结构。全面抗战爆发后,在救国的时代召唤下,董时进在家乡四川创办《现代农民》杂志,以刊物为阵地,将解决农民物质的匮乏,启发民治思想为宗旨,担负起培育现代农民的历史使命。在这一时期,董时进利用掌握的农业专家人脉资源,在《现代农民》杂志上刊发当时国内一流的农学家关于农业知识的文章,这些文章通常以“浅说”的形式与读者见面,便于农民的阅读和理解;更重要的是,在救国的特殊时代环境中,他注重采用通俗的语言,激发农民增加生产的积极性,为国家捐献财物,让农民意识到自身应该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在启发农民救国的同时,董时进十分关注国家政策对农民权益带来的影响。特别是关于粮食价格问题,他竭力反对政府强制打压价格,认为政府的做法打击农民种植粮食的积极性,而且在百物价格皆涨的时期,唯独打压粮价,对农民是不公平的。在这一时期,他继续完善了关于农业政策的思考,提出进取主义的新农业政策,打破粮食自给政策,主张农业应该担负起维护国家富强的重任。在注重探索农民经济贫困出路的同时,董时进不断认识到农民政治力量的弱小同样应该引起重视,甚至认为培养农民的政治参与比帮助解决农业问题更急迫。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之后,各种党派如雨后春笋,董时进认为组建政党的时机已经成熟,通过政党的形式培养农民的政治力的时机也已经到来。1947年5月中国农民党在上海宣告成立,选举董时进为党主席。中国农民党作为近代中国政党中的一个小党派,从建设性的立场出发,强调农村和城市平衡发展,发出农村不是城市的刮金板的呼声,要求政府尊重农民土地所有权,这些充满理性的政纲内容虽然难免有其时代的局限性,但与同时期各路学人只是从学术视野出发相比较,董时进显然在农民农村经济问题和农民政治权益的维护方面的思索和实践都更为深入。在规模和实力上,它自然无法与国民党和共产党相提并论,尽管如此,作为战后成立的一个主要以农业界人士领导的小型的政党,它的成立是董时进一生关于农民问题思考与实践的顶峰,也是近代中国先进知识分子在维护农民权益的实践上的有益探索。董时进在战后对土地问题的关注,集中在1947年到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时间内,他坚守土地私有制度的主要思考依据是:地主的土地是否是不劳而获所得;佃农制度是否具有明显的劣势;土地是否集中到少数地主手中;土地平均分配后生产是否一定能够提高。董时进的这些思考意见,遭到了同时代的人士的谴责和嘲讽,但这些谴责和嘲讽很难说是从科学角度给予这些问题有力的反驳。如同近代多数的知识分子一样,因为不能昧于自己的良心,他最后一次将自己对土地问题的思考意见上书毛泽东,却一直没有收到回复。本文的结论是:董时进农民思想的显着特征是将农业视为农民的职业,在这一基本认知前提下,借助进取主义农业政策和政党力量,继而从经济和政治两方面入手,积极培育传统小农向现代农民的转化,既强调农民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又强调国家应该充分尊重农民的权利,这些前瞻性的思考是其他各派农民思想中并不多见的。其思想价值的特殊意义在于:他坚守“大农国”理论,抱定中国国家经济发展道路不应以农民为牺牲品,而在其长期的与底层农民相处过程中,更进一步认识到农民要有出路,必须培养他们的政治力。
曹洋[9](2016)在《基于建筑伦理的中国建筑设计协作机制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建筑设计是建筑行业活动的核心环节,围绕其构建的制度体系是行业运转秩序的基础。建筑设计及其实现不仅是建筑设计从业者的主体工作,更是建筑工程各个利益相关方博弈的重要平台。当前,我国的建筑设计协作机制尚不完善,各利益主体的价值立场冲突严重,致使本应投入于工程的社会资源蒸发于行业内耗之中。因此,有必要客观审视建筑行业现行制度环境的问题,并对其改进方式提出建议,进而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行业新秩序。西方的经验证明,建筑师的职业天性决定了其作为建设项目的核心角色最有利于社会资源的高效利用。然而,由于历史因素的影响和现实环境的制约,中国建筑师的业务水平尚无法支撑其新的角色定位,普遍存在的激愤情绪也使其对其他利益主体的价值诉求存在偏见。中国建筑师必须拓展视野并提升自己,才能与新的制度环境相匹配。本文在客观还原中国建筑行业生态的基础上,探讨了行业新秩序的可能性及其概貌,以期增进建筑师对其他利益主体的理解,并正视自身的不足,进而在制度调整和自我提升的双重作用下,形成建筑行业基于伦理的价值共识和善意的协作氛围。全文分四部分。首先,文章从秩序的概念出发,重新勾勒了作为本文理论支撑的建筑伦理学的学术框架,简要介绍了其中与本课题密切相关的学术成果和理论工具,借此帮助读者建立起观察建筑行业现象的伦理视角。其次,基于大量的访谈调研,文章对建筑活动各相关群体(行政管理方、建设方、设计方、施工方、使用方)的建筑伦理观和职业困境进行了较详尽的阐述,由此呈现出建筑行业生态的现实场景。在第三部分,文章就行业内的一些焦点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对各方真实态度的分析,揭示出建筑活动伦理判断的矛盾性与复杂性,并由此引发对问题背后制度根源的思考。在结论部分,文章以西方建筑师负责制为蓝本,结合中国现实提出了以建筑师为核心的行业新秩序的构想,讨论了其制度支撑,并从伦理学角度进行了合理性证明。最后,文章还对新机制环境下建筑师的自我调整提出了建议。
蔡芸芸[10](2016)在《民间商会法人治理结构中非制度性关系研究 ——以深圳H商会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深圳H商会这一草根商会为研究对象,运用田野调查,以民族志的方式描述了商会发展过程中法人治理的非制度性关系作用,民间H商会作为田野研究案例,其在众多商会中的独特性,决定了其独具自主性和镶嵌性的商会非制度性治理模式,突破了俱乐部型商会的治理局限,有助于探讨商会民主治理功能的发展,认清各种治理模式的优势和不足,为商会今后的治理道路提供经验和借鉴,为缓解非营利组织长期治理僵化,难以突破瓶颈的困局提供可行性研究。民间商会在形成一定的法人治理架构同时,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所处的中国的大环境,善于利用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包括声誉、交情、信任等关系资本来弥补法人治理中规范性的正式规则和物质资源的不足。作为建立在关系网络上的民间商会来说,社会资本的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超越了正式的制度安排。法人治理的非制度性关系是在商会施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同时,非制度性的关系资本对治理结构产生了无法替代的作用,对于互益性非营利组织而言,非制度性关系管理的成功与否,是组织未来发展的关键一环。
二、商会要做企业的代言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商会要做企业的代言人(论文提纲范文)
(1)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 基本框架和研究方法 |
1.3.1 基本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工商联概念及其职能与特征 |
2.1.2 民营经济及其特点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治理理论 |
2.2.2 第三部门理论 |
第3章 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 |
3.1 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 |
3.1.1 济南市民营经济发展整体情况 |
3.1.2 济南市工商联整体情况 |
3.2 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现状 |
3.2.1 发挥协调性功能——搭建“信息引导桥” |
3.2.2 发挥推动性功能——搭建“经济服务桥” |
3.2.3 发挥补充性功能——搭建“思想引领桥” |
3.2.4 发挥自治性功能——加强工商联基层组织建设 |
3.3 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成效 |
3.3.1 对非公经济人士政治引领作用发挥明显 |
3.3.2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效果明显 |
3.3.3 促进商协会改革发展中发挥作用 |
第4章 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
4.1 济南市工商联在作用发挥中面临的困境 |
4.1.1 作为社会资源载体社会联系弱化 |
4.1.2 作为助手发挥作用方式单一 |
4.1.3 作为公共服务机构专业化人才不足 |
4.2 制约济南市工商联作用发挥的原因分析 |
4.2.1 法定职能界限模糊 |
4.2.2 官办非政府组织的局限性 |
4.2.3 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机制不健全 |
4.2.4 工作运行机制不够科学规范 |
第5章 济南市工商联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
5.1 推进体制改革 |
5.1.1 争取党政部门更多工作支持 |
5.1.2 保障工商联组织独立性 |
5.1.3 赋予工商联相应的法定服务管理职责 |
5.2 加强思想引导 |
5.2.1 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
5.2.2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
5.2.3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5.3 搭建工作平台 |
5.3.1 搭建信息服务平台 |
5.3.2 搭建政企对话、直通平台 |
5.3.3 搭建经济服务平台 |
5.3.4 搭建政策服务平台 |
5.3.5 搭建对外联络平台 |
5.4 强化组织管理 |
5.4.1 科学设置机关内设机构和岗位 |
5.4.2 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本领 |
5.5 夯实工作基础 |
5.5.1 加大会员发展力度 |
5.5.2 加快商协会组建步伐 |
5.5.3 加强商会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
第6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4 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2 理论基础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政府、企业家与中国改革进程:基于历史演进的分析 |
3.1 改革的启动期和企业家萌芽(1978年12 月-1992年10 月) |
3.2 改革的推进期和企业家成长(1992年10 月-2002年10 月) |
3.3 改革的深化期和企业家发展(2002年10 月-2013年11 月) |
3.4 改革的攻坚期和企业家“主体”确立(2012年11 月..至今)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家与中国经济增长: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 |
4.1 宏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三期滞后动态模型的SYS-GMM分析 |
4.2 微观视角的企业家作用:基于知识扩散维度的SEM分析 |
4.3 政府的作用:实证模型隐含的启示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地方政府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企业家理论的视角 |
5.1 渐进式改革下政府的“有形之手” |
5.2 “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治理体系下的地方政府 |
5.3 转型期地方政府的“人格化”:官员企业家 |
5.4 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与经济增长困境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地区经济增长中“双主体”:一个新的分析框架 |
6.1 “双主体”的时空辐辏:中国改革实践与理论困境 |
6.2 “双主体”耦合:经济增长中的合意行动 |
6.3 “双主体”的演化博弈:基于创新的视角 |
6.4 “双主体”的稳定均衡:激励约束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双主体”模式检验:以苏南和温州地方政府为样本 |
7.1 市场化准备阶段(1978-1992):政府“控制人”+企业家“萌芽” |
7.2 市场化初级阶段(1992-2002):政府“经济人”+企业家“侍从” |
7.3 市场化发展阶段(2002-2013):政府“协调人”+企业家“主角” |
7.4 市场化深化阶段(2013- ):政府“公共人”+企业家“主导”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双主体”模式与地区经济增长 |
8.1 中央-地方产业体制:战略性产业的“多层级”向“两层级”转变 |
8.2 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 |
8.3 地方政府的“企业家”政策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主要内容及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布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3)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结构安排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1.5 核心概念及界定 |
1.5.1 外资企业 |
1.5.2 对外经济政策 |
1.5.3 利益集团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对外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
2.1.1 政治经济学产生与发展 |
2.1.2 政治经济学分析方法 |
2.2 外资利益集团理论综述 |
2.2.1 利益集团理论 |
2.2.2 外资利益集团 |
2.3 利益集团和中国政治 |
2.3.1 中国政治体制 |
2.3.2 中国利益集团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利益集团行为影响政策机制的理论范式与分析框架 |
3.1 .利益集团和政策过程 |
3.1.1 政策过程分析 |
3.1.2 利益集团行动逻辑 |
3.1.3 结果分析 |
3.2 利益集团影响政策决策的经典理论模型 |
3.2.1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 |
3.2.2 非合作博弈模型 |
3.2.3 “保护待售”模型 |
3.3 外国资本影响对外经济政策的理论模型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行为逻辑 |
4.1 中国政治体制特性 |
4.1.1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4.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4.1.3 国务院 |
4.2 中国对外经济政策制定 |
4.2.1 政策制定过程 |
4.2.2 政策制定机构 |
4.2.3 加入WTO后的新特点 |
4.3 对外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外资企业的行为逻辑 |
4.3.1 外资企业在中国政治决策体系中的位置 |
4.3.2 外资企业的资源禀赋 |
4.3.3 外资企业影响中国政策决策的方式与手段 |
4.4 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路径和机制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外资企业在华发展回顾:1978年-2019年 |
5.1 第一阶段:外资初步发展与试点探索阶段(1978年-1991年) |
5.2 第二阶段:外资快速发展阶段(1992年-2000年) |
5.3 第三阶段:外资高层次开放阶段(2001年-2011年) |
5.4 第四阶段:外资全面开放阶段(2012年至今)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外资企业集体行动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分析 |
6.1 概述 |
6.2 外资企业集体行动的直接作用路径:干预东道国政府 |
6.2.1 影响立法机关 |
6.2.2 影响行政机关 |
6.2.3 案例分析:“两税”合一的博弈过程 |
6.3 外资企业集体行动的间接作用路径:游说母国政府 |
6.3.1 第一阶段:在华外资企业游说母国政府 |
6.3.2 第二阶段: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施压 |
6.3.3 案例分析:政府采购与自主创新脱钩 |
6.4 外资企业对华策略现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外资企业个体行动影响对外经济政策的分析 |
7.1 .传统“反向寻租”理论和外资企业个体行动的寻租行为 |
7.1.1 地方优惠外资政策和传统“反向寻租理论” |
7.1.2 外资企业寻租行为 |
7.2 外资企业寻租行为的理论模型 |
7.3 外资企业寻租行为的实证分析 |
7.3.1 研究假设 |
7.3.2 数据、变量和实证方法 |
7.3.3 实证检验和结果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规范在华外资企业影响对外经济政策过程的建议 |
8.1 对外经济政策酝酿过程中规范外资企业行为的思路 |
8.2 对外经济政策制定过程中规范外资企业行为的思路 |
8.3 对外经济政策执行过程中规范外资企业行为的思路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地方政府与异地商会的策略性合作路径研究 ——基于在杭异地商会的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选题意义 |
一、问题提出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理论基础与研究综述 |
一、理论基础 |
二、研究综述 |
第三节 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主要内容与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异地商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第一节 异地商会的特点与功能 |
一、异地商会的特点 |
二、异地商会的功能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与商会关系变迁 |
一、规范控制阶段:1978——1992 年 |
二、指导监管阶段:1992——2012 年 |
三、互惠合作阶段:2013——至今 |
第三节 地方政府与异地商会关系变迁 |
一、不鼓励发展:1998 以前 |
二、夹缝中发展:1998——2003 年前后 |
三、扩张式发展:2003——至今 |
第三章 地方政府与异地商会合作路径:以杭州市为例 |
第一节 杭州市地方政府与异地商会合作现状 |
一、杭州市异地商会简介 |
二、杭州市地方政府与异地商会合作实践 |
第二节 杭州市地方政府与异地商会合作路径的分析 |
一、数据来源 |
二、研究变量设计与赋值 |
三、研究过程与结果 |
四、研究结果分析 |
第四章 促进地方政府与异地商会合作的策略选择 |
第一节 地方政府与异地商会开展合作条件 |
一、合法律性是基本前提 |
二、利益契合是关键要素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与异地商会开展合作的策略选择 |
一、促进“资源支持型”合作的行动策略 |
二、促进“整体赋能型”合作的行动策略 |
三、促进“内生发展型”合作的行为策略 |
第五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进一步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5)地缘商会的双向嵌入性运作机制研究 ——基于组织生命力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价值 |
一、研究缘起与问题提出 |
二、研究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关于组织生命力的研究 |
二、关于商会和地缘商会的研究 |
三、简单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框架结构 |
第二章 人力资源在地缘商会运作中的作用 |
第一节 地缘商会运作中的人力资源结构 |
一、地缘商会的领导层及其核心价值 |
二、地缘商会的工作人员及其作用 |
三、地缘商会的智囊团及其影响 |
四、地缘商会中普通会员的构成 |
第二节 地缘商会的人力资源与服务会员 |
一、乡情与信任支撑下地缘商会会员之间的服务 |
二、地缘商会工作人员的服务角色 |
三、智囊团的构成群体及其服务机制 |
四、地缘商会人力资源的流失及其影响 |
第三节 服务政府中地缘商会人力资源的多重角色 |
一、地缘商会党建的双向嵌入特性 |
二、地缘商会人力资源对政治资源的汲取 |
三、地缘商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及其问题 |
第三章 文化资源在地缘商会运作中的变迁 |
第一节 地缘商会运作中的文化资源特质 |
一、乡籍文化及其作为地缘商会运作资源的不同属性 |
二、地缘商会运作中的组织文化变迁 |
第二节 地缘商会文化资源对服务会员的多元价值 |
一、乡籍文化变迁及其对服务会员的价值 |
二、组织文化建构及其对服务会员的价值 |
三、文化资源服务会员过程中对市场一体化的影响 |
第三节 文化特质与地缘商会双向嵌入式服务社会 |
一、乡籍文化对地缘商会服务社会的影响 |
二、组织文化对地缘商会服务社会的影响 |
三、文化资源影响下地缘商会服务社会的特色 |
四、服务社会过程中地缘商会文化资源的变迁 |
第四节 文化符号化与地缘商会双向嵌入式服务政府 |
一、文化符号支撑下地缘商会的嵌入性服务与家乡政府的反向嵌入 |
二、文化规范化中地缘商会对所在地政府的嵌入性服务 |
三、市场一体化视角下的文化资源与地缘商会服务政府招商 |
第四章 货币资源对地缘商会运作的价值 |
第一节 地缘商会货币资源的结构与问题 |
一、地缘商会日常运作的资金来源和问题 |
二、地缘商会大型活动的资金来源及其问题 |
第二节 货币资源对地缘商会服务会员的影响 |
一、服务会员的地缘商会内部借贷机制 |
二、地缘商会平台支撑的银行授信机制 |
三、基于内部会员资金的以商养会机制 |
第三节 人力与货币一体化支撑下的地缘商会服务社会 |
一、社会责任意识下地缘商会会员的公益慈善活动 |
二、外在因素对地缘商会人力财力付出的影响 |
第四节 货币资源支撑下地缘商会服务政府的双向嵌入机制 |
一、地缘商会撬动资金服务地方政府招商的双重考量 |
二、利益驱动下的会长竞选路径 |
三、争取合理合法政府补贴的路径 |
四、货币管道内党建中地缘商会与政府的互相嵌入 |
第五章 信息资源对地缘商会运作的影响 |
第一节 信息资源支撑下地缘商会嵌入式服务会员 |
一、内在嵌入性的地缘商会内部信息对服务会员的影响 |
二、双重嵌入中的地缘商会外部信息集聚对服务会员的影响 |
三、信息资源开发与服务会员发展中的问题 |
四、国外商会信息资源开发的经验和相关比较 |
第二节 信息资源支撑下地缘商会双重嵌入中的服务社会机制 |
一、乡情牵引与内外部信息支撑的回报乡梓行为 |
二、社会责任感召下的回报社会行为 |
三、政治任务语境中的服务社会行为 |
四、地缘商会利用信息资源服务社会的“双向嵌入性” |
五、信息资源支撑的地缘商会公益行动内在机制 |
第三节 信息资源支撑下地缘商会双重嵌入中的服务政府机制 |
一、信息沟通需求下的地缘商会对接政府 |
二、信息资源支撑的地缘商会政策参与 |
三、信息资源支撑下地缘商会的企业行为规范化建设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结论 |
一、地缘商会的独有特色及其“双重嵌入性” |
二、地缘商会运作中的多元“双向嵌入性”及其内在机制 |
三、地缘商会在夹缝中双向嵌入式发展的内在动力 |
四、地缘商会双向嵌入式发展的基本路径 |
五、地缘商会双向嵌入式运作中的生命力特征及其内在机制 |
第二节 讨论 |
一、本研究对地缘商会发展及地方政府治理社会的启示 |
二、“双重嵌入”理念对于中国特定社会组织的适用性问题 |
二、地缘商会与其它社会组织“双向嵌入性”的异同 |
三、组织生命力视角对组织社会学相关理论的回应 |
四、地缘商会的本质及对其生命的一个预测 |
五、本研究存在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云南省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执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研究问题 |
(二) 研究目的意义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意义 |
(三) 研究综述 |
1. “走出去”战略研究 |
2. 工商联职能研究 |
3. 商会引导企业“走出去”研究 |
(四) 研究方法 |
二、相关概念 |
(一) 商会组织的概念 |
(二) 民营企业的概念 |
(三) 执行的概念 |
(四) 工商联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会组织 |
(五) 工商联的职能 |
(六) 工商联的职能表现 |
三、云南省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执行现状 |
(一) 云南省工商联的历史和现状 |
(二) 云南省民营企业“走出去”的现状 |
1. 经营不完善 |
2. 环境不成熟 |
3. 人才不过硬 |
(三) 云南省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的执行效用 |
1. 提供“走出去”战略中的局部公共产品 |
2. 弥补“走出去”战略中政府和市场的不足 |
3. 实现“走出去”民营企业效用和利润的最大化 |
(四) 云南省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执行优势 |
1. 民间性拓展“走出去”空间 |
2. 广泛性增强“走出去”力量 |
3. 自律性规范“走出去”行为 |
4. 服务性完善“走出去”体系 |
(五) 云南省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执行成果 |
1. 民间外交广交朋友 |
2. 桥梁纽带增进交流 |
3. 协调磋商化解分歧 |
4. 维权保利维护利益 |
(六) 案例分析 |
1. 滇缅经贸合作论坛背景和概况 |
2. 滇缅经贸论坛取得的成绩 |
3. 滇缅经贸论坛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 |
四、云南省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一) 资金困难限制 |
(二) 活动参与度不高 |
(三) 服务落后延缓 |
(四) 自身能力不强 |
五、云南省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执行中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一) 内部因素 |
1. 思想观念束缚 |
2. 工商联二元复合身份 |
3. 工商联自身能力缺陷 |
(二) 外部因素 |
1. 法律没有对工商联地位进行明确 |
2. 政府对工商联支持力度不够 |
3. 民营企业对工商联认同感、归属感不强 |
六、云南省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执行策略 |
(一) 明确主体作用 |
1. 加快商会组织立法 |
2. 争取政府简政放权 |
3. 明确工商联“走出去”主体作用 |
(二) 提高服务效能 |
1. 扩展商会外延,壮大商会队伍 |
2. 建立大企业、大项目支持系统 |
3. 完善人力资源支持系统 |
4. 建立民间争端解决机制 |
5. 探索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新模式 |
(三) 强化内部管理 |
1. 强化工商联的三性统一 |
2. 多层面强化内部建设 |
3. 有效解决经费紧张问题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合纵连横:1920年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中的官商博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本文框架 |
1.4 研究难点、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晚清民国所得税创办进程 |
2.1 清末筹备所得税的进程 |
2.2 北洋政府筹办所得税进程 |
2.3 南京国民政府筹办所得税的进程 |
2.4 重庆国民政府优化所得税的历史 |
第3章 1920年北洋政府筹办所得税的博弈事态发展 |
3.1 博弈初期事态发展 |
3.2 博弈中期事态发展 |
3.3 博弈后期事态发展 |
第4章 博弈规则辨析 |
4.1 民智开化:西方所得税理论与自治思想的传播 |
4.2 政治现实:军阀割据与共和运动 |
4.3 国会之争:合法与非法的博弈边界 |
4.4 殖民政治:外国列强在华利益分割 |
第5章 博弈主体的深度分析 |
5.1 商会与商会之间的博弈 |
5.2 商会与各省议会的博弈 |
5.3 商会与北洋政府之间的博弈 |
5.4 各省议会与北洋政府之间的博弈 |
5.5 各方主体“合纵连横”的本质分析 |
第6章 北洋政府与商会博弈的模型分析 |
6.1 本次博弈的性质判定 |
6.2 信息递增的动态博弈模型构建与分析 |
6.3 北洋政府与商会博弈过程的理论分析 |
6.4 博弈结果的进一步辨析 |
第7章 本次博弈对我国当前税制改革的启示与借鉴 |
7.1 启示与借鉴一:税制改革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现实 |
7.2 启示与借鉴二:税制改革前凝聚共识能有效减少改革阻力 |
7.3 启示与借鉴三:维护中央政府权威是税制改革的政治保障 |
7.4 启示与借鉴四:依法推进税制改革 |
7.5 启示与借鉴五:推进税制改革必须讲究方法和策略 |
参考文献 |
后记 |
(8)董时进农民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概念解释 |
四、研究重点、难点 |
五、内容安排 |
第一章 近代中国农民问题与董时进的“农缘” |
一、近代中国农民问题 |
(一) 农民经济的落后 |
(二) 农民政治力量的弱小:利益代言人角色之失缺 |
(三) 农民生存社会环境的恶化 |
二、董时进的“农缘” |
(一) 家乡:新旧交替之际的传统农业区 |
(二) 家庭:善于经营农业的殷实人家 |
(三) 个人机缘:农趣日增 |
第二章 北洋时期董时进的大农国理论 |
一、近代中国农学教育的兴起 |
二、“要使劳力用于报酬最厚的地方” |
(一) “兴农”更迫切的时代舆论 |
(二) “困农民即所以危国本” |
(三) “董恽之争” |
(四) 《食料与人口》 |
三、大农国理论 |
(一) 与章士钊形似神异:被误解的后“甲寅派” |
(二) 大农国理论 |
第三章 南京十年时期董时进对农民农业出路的探索 |
一、农村合作对于农民之重要 |
(一) 提倡合作事业 |
(二) 开设农村合作教学 |
(三) 思想和实践的成果:《农村合作》 |
(四) 对“自上而下”合作运动的意见 |
二、调查、研究与讨论 |
(一) “农村朋友”协助下的大样本抽样调查 |
(二) 学术着作:《中国农业经济学》 |
(三) “旅行”、“居住”式考察中加深认识 |
(四) 与吴景超关于“农业机械化”论争 |
三、农业学术与农业建设冶为一炉之实验:创办江西农业院 |
(一) 江西农业院的创办 |
(二) 《江西农讯》中的思想 |
第四章 农民与救国:董时进培育现代农民的思想和实践 |
一、要解决平民生计问题,必须赶办平民教育 |
二、创办启发农民现代化的杂志 |
(一) 《现代农民》杂志的创办 |
(二) 如何利用刊物以及通过政府力量扩大销量 |
三、抗战救国中农民与国家的关系 |
(一) 动员农民积极抗战 |
(二) 反对政府抑制粮价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 |
(三) 要求政府修订农民节 |
(四) 屡次呼吁合作社不应该为外人包办 |
(五)农民民治思想之启蒙 |
四、“现代农民”之榜样:董时进创办大新农场 |
五、极力鼓吹农政机构合理化 |
(一) 运动设置农务部 |
(二) 鼓吹农政机构合理化 |
六、进取主义新农业政策与国家国防之关系 |
(一) 新农业政策的依据 |
(二) 新农业政策主要内容 |
(三) 新农业政策与国家国防之关系 |
第五章 农民与建国:组建中国农民党及坚定土地私有政策 |
一、中国农民党成立之前奏 |
(一) 董时进等积极壮大农协会力量与政府之忽视 |
(二) 《现代农民》读者之呼声:成立农民的政党 |
二、利用政治力量维护农民权益:董时进组建中国农民党 |
(一) 加强农民政治力量的重要及加入中国农民党的手续 |
(二) 农民党的政治活动及对政府的监督批评 |
(三) 农业界知识分子与中国农民党的互动 |
(四) 社会舆论下中国农民党的定位:农民职业的政党 |
三、董时进关于土地私有政策的思考 |
(一) 地主是否应该一律盲目被打倒 |
(二) 佃农的效率是否劣于自耕农 |
(三) 二五减租是否能够促进生产事业 |
(四) 农民的土地私有权是否应该得到尊重 |
(五) 土地改革争议达到沸点状态下的不时髦之音 |
结论 |
一 国家现代化建设视野下董时进农民思想的历史价值 |
二 代言人角色之尴尬:董时进培育现代农民的现实困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基于建筑伦理的中国建筑设计协作机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研究缘起:从几个案例说起 |
2 问题的提出:建筑设计协作进程如何从多方博弈走向共享共赢 |
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4 论文框架 |
5 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建筑伦理视角的建立 |
1.1 建筑伦理既有研究概述 |
1.1.1 何为建筑伦理 |
1.1.2 建筑伦理学的发展概况 |
(1)西方建筑伦理学发展概况 |
(2)中国建筑伦理学发展概况 |
1.2 建筑伦理的秩序解读 |
1.2.1 中国传统文化对伦理概念的解读 |
1.2.2 建筑伦理的本质内涵:关于秩序的建筑学说 |
1.3 建筑伦理视角对建筑设计机制优化研究的现实意义 |
1.3.1 作为一门道德哲学的现实意义 |
(1)西方规范伦理学对建筑设计机制优化研究的启示 |
(2)中国传统伦理观对市场活动的影响 |
1.3.2 作为一种秩序学说的现实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建筑设计协作利益相关方的建筑伦理观 |
2.1 建筑行政管理方的建筑伦理观 |
2.1.1 建筑行政管理方的内涵 |
2.1.2 建筑行政管理方职业行为的基本逻辑 |
(1)建筑行政管理方的市场角色 |
(2)经济视角下建筑行政管理方的职业行为逻辑 |
2.1.3 建筑行政管理方的建筑伦理观 |
(1)建筑行政管理方的建筑价值观 |
(2)建筑行政管理方的职业立场 |
2.1.4 建筑行政管理方的难处 |
2.2 建筑建设方的建筑伦理观 |
2.2.1 建筑建设方的内涵 |
2.2.2 建筑建设方职业行为的基本逻辑 |
(1)不同类型建设方职业行为逻辑的共性 |
(2)不同类型建设方职业行为逻辑的差异 |
2.2.3 建筑建设方的建筑伦理观 |
(1)建筑建设方的建筑价值观 |
(2)建筑建设方的职业立场 |
2.2.4 建筑建设方的难处 |
2.3 建筑设计方的建筑伦理观 |
2.3.1 建筑设计方的内涵 |
2.3.2 建筑设计方职业行为的基本逻辑 |
2.3.3 建筑设计方的建筑伦理观 |
(1)建筑设计方的建筑价值观 |
(2)建筑设计方的职业立场 |
2.3.4 建筑设计方的难处 |
2.3.5 小结:在市场规则与专业理想间徘徊的建筑设计方 |
2.4 建筑施工方的建筑伦理观 |
2.4.1 建筑施工方的内涵 |
2.4.2 建筑施工方职业行为的基本逻辑 |
2.4.3 建筑施工方的建筑伦理观 |
(1)建筑施工方的建筑价值观 |
(2)建筑施工方的职业立场 |
2.4.4 建筑施工方的难处 |
2.5 建筑使用方的建筑伦理观 |
2.5.1 建筑使用方的内涵 |
2.5.2 建筑使用方的建筑伦理观 |
(1)业主的建筑伦理观 |
(2)客户的建筑伦理观 |
(3)一般使用者的建筑伦理观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建筑设计协作进程中典型矛盾的伦理解读 |
引论:忧郁的职业性 |
3.1 认知层面的建筑伦理摩擦 |
3.1.1 技术价值层面的建筑价值观摩擦:以“功能”为例 |
(1)建筑相关群体对建筑功能的不同理解 |
(2)与功能相关的建筑伦理摩擦 |
3.1.2 社会文化价值层面的建筑价值观摩擦:以“文化态度”为例 |
(1)投资与建筑文化价值观摩擦 |
(2)纯利率与建筑文化价值观摩擦 |
3.1.3 感性认知价值层面的建筑价值观摩擦:以“创新”为例 |
(1)建筑师:创新的维度 |
(2)工程师:创新的标准 |
(3)施工方:创新的成本 |
(4)行政管理方:创新的价值 |
(5)开发商:创新的风险 |
3.2 职业活动层面的建筑伦理摩擦 |
3.2.1 策划与设计阶段的建筑职业伦理摩擦 |
(1)关于“任务书” |
(2)关于“调研” |
(3)关于“专项设计前置” |
3.2.2 施工阶段的建筑职业伦理摩擦 |
(1)关于“施工招投标” |
(2)关于“变更” |
(3)关于“监理” |
(4)关于“完成度” |
3.2.3 使用阶段的建筑职业伦理摩擦 |
(1)关于“非法改造” |
(2)关于“使用” |
3.2.4 与“推进速度”相关的建筑职业伦理摩擦 |
3.2.5 与“职业道德”相关的建筑职业伦理摩擦 |
(1)行政干预是“合理的犯规”吗? |
(2)开发商的社会责任 |
(3)公众能否为城市建设负责?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秩序重构:基于建筑伦理的建筑设计协作机制优化建议 |
引论:市场经济环境下制度、契约与道德的统一 |
4.1 中外建筑师职业权责的比较 |
4.1.1 中外建筑师在建筑生产活动中职业权责的比较 |
(1)中国建筑师执业制度的现状及其历史成因 |
(2)西方建筑师的执业制度概貌 |
(3)中国现行工程管理制度的问题 |
4.1.2 中外建筑师在城市建设决策中职业权责的比较 |
4.2 以建筑师为核心的行业秩序重建 |
4.2.1 建筑行业新秩序概貌 |
(1)参照系:西方建筑师与建设工程其他利益主体的关系 |
(2)符合中国国情的中间路线 |
4.2.2 建筑行业新秩序的伦理学支撑 |
(1)道义论路径的辩护 |
(2)目的论路径的辩护 |
(3)契约论路径的辩护 |
4.2.3 建筑行业新秩序的制度支撑 |
(1)建筑师对建设工程的全程业务 |
(2)支持咨询服务业的发展 |
(3)建筑师的职业风险控制 |
(4)城市建设决策中专业话语权的提升 |
(5)建筑行业协会管理与监督职能的强化 |
4.3 新的设计协作机制环境下建筑师的自我调整 |
4.3.1 价值认知层面的调整:设计价值观的伦理回归 |
(1)当代中国建筑创作价值观的迷失 |
(2)建筑创作是否需要价值标准 |
(3)基于建筑伦理的建筑创作价值观初探 |
4.3.2 职业活动层面的调整:建筑师职业伦理准则的制定 |
(1)自省:建筑师的社会责任 |
(2)自治:建筑师职业伦理准则探索 |
4.3.3 业务水平层面的调整:建筑师业务水平的提升 |
(1)市场意识的提升 |
(2)沟通能力的提升 |
(3)图纸质量的提升 |
(4)施工知识的补足 |
(5)后期服务意识的加强 |
本章小结 |
结语:制度与善意 |
参考文献 |
图片来源 |
发表论文和科研情况说明 |
附录一 调查问卷 |
附录二 采访记录 |
建筑行政管理方采访 |
建筑建设方采访 |
建筑设计方采访 |
建筑施工方采访 |
附录三 美国建筑师学会(AIA)伦理与职业行为准则 |
附录四 西方建筑学固有的伦理维度 |
附录五 规范伦理学主要分支概述 |
附录六 中国传统伦理观的基本内容及特征 |
致谢 |
(10)民间商会法人治理结构中非制度性关系研究 ——以深圳H商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非营利组织法人治理的缺失 |
1.3 中国商会法人治理的断层现象 |
第2章 相关文献回顾 |
2.1 西方商会治理的相关理论资源 |
2.1.1 西方商会制度 |
2.1.2 治理理论的兴起及其定义 |
2.1.3.西方商会治理政治学研究 |
2.2 中国商会治理的理论资源 |
2.2.1 商会法制建设 |
2.2.2 中国商会治理政治学研究理论 |
2.2.3 以案例研究为主的商会文献回顾 |
2.2.4 综述:商会法人治理的研究不足以解决中国商会法人治理的缺失与断层现象 |
第3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假设 |
3.1 法人制度概述 |
3.2 互益性法人概述 |
3.3 法人治理概述 |
3.4 提出中国商会法人治理的非制度性关系之理论假设 |
3.5 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
第4章 深圳H民间商会的法人治理 |
4.1 深圳H民间商会的背景交代及如何进入到田野调查 |
4.1.1 背景交代 |
4.1.2 如何进入到田野中 |
4.2 成立初期H民间商会的历史传承 |
4.2.1 商帮发展历史回顾 |
4.2.2 民间商会的法人治理实践 |
4.3 现阶段H民间商会的治理机制 |
4.3.1 H民间商会内部治理结构 |
4.3.2 会员的特色服务——俱乐部产品 |
4.3.3 外部传播与社会功能——公共产品 |
4.4 未来挑战 |
4.4.1 精英模式的“悖论” |
4.4.2 强化问责,建立退出机制 |
第5章 互益性法人治理非制度性因素的一般适用性 |
5.1 自组织形成过程的社会资本 |
5.2 本土关系管理的礼法并治 |
5.3 中庸之道——政府与商会的平衡治理 |
5.4 非制度性关系理论的一般适应性与拓宽空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调研访谈记录材料 |
致谢 |
四、商会要做企业的代言人(论文参考文献)
- [1]济南市工商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研究[D]. 刘力. 山东大学, 2020(05)
- [2]转型期地区经济增长的“双主体”:地方政府与企业家[D]. 刘志永. 山西财经大学, 2020(12)
- [3]外资企业影响中国对外经济政策的政治经济学研究[D]. 蒋捷媛.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4]地方政府与异地商会的策略性合作路径研究 ——基于在杭异地商会的调研[D]. 楼鑫鑫. 浙江工商大学, 2020(05)
- [5]地缘商会的双向嵌入性运作机制研究 ——基于组织生命力分析框架[D]. 王崇杰. 华中师范大学, 2019(12)
- [6]云南省工商联引导民营企业“走出去”战略执行研究[D]. 吴雪. 云南大学, 2018(04)
- [7]合纵连横:1920年北洋政府开征所得税中的官商博弈[D]. 梁长来. 中央财经大学, 2017(08)
- [8]董时进农民思想研究[D]. 朱子静.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5)
- [9]基于建筑伦理的中国建筑设计协作机制优化研究[D]. 曹洋. 天津大学, 2016(12)
- [10]民间商会法人治理结构中非制度性关系研究 ——以深圳H商会为例[D]. 蔡芸芸. 上海师范大学, 2016(02)